杭州市司法局8月11日起就《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提出,根据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的技术特性与发展规律,针对不同智能化等级、应用场景分类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及服务,探索构建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与沙盒监管机制,建立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监管生态,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
当前是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密集创新和高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黄金窗口期,杭州凭借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创新生态,在以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机器人整机研发制造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空间智能等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方面已形成先发优势。据统计,杭州已集聚机器人相关企业超200家,在智能机器人运动控制算法、多模态交互等关键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草案要求,将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纳入杭州市政策支持框架,通过制度设计增强政策合力,进一步规范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
在具身智能机器人基础设施统筹布局上,草案要求,适度超前布局新一代网络、智能算力、数据中心、应用中试、检测检验等具身智能机器人基础设施建设。
面对当前研发训练需求和未来具身智能机器人的广泛应用需求,草案要求加强网络和算力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立多元智算供给服务体系,提升算力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算力使用成本。
针对当前具身智能模型训练缺乏高质量数据集的问题,草案要求政府推进公共数据开放,推动市政、交通、文旅、自然资源等与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环境相关的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分级分类有序开放共享。支持企业建设可信数据空间和高质量训练数据集,以市场化机制推动数据集的开放、共享、流通和应用。
草案还明确,杭州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发挥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的融资力度,支持投资机构加大对早期和成长期企业的投资力度。健全投融资联动机制,完善财政金融科创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