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1 23:34:20 股吧网页版
重拳出击 广东多部门持续合力整治医美乱象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医美行业热度持续攀升,但在快速发展中,虚假宣传、违规操作、非法行医等乱象频发,行业正经历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的阵痛。

  8月3日晚,央视财经视频号发布医美相关新闻,其中有3条系财经调查类,涉及部分正规医美机构蒙骗诱导,违规注射、无资质非法注射走私针剂、小红书成各类针剂违规代打接单平台等。

  这并非医美乱象首次被聚焦。此前,医美就已经在315晚会被多次被点名,央视于7月也曾曝光“医美速成班”“量产”非法行医者的问题。而此次对注射类医美乱象的集中曝光,既是对医美乱象严打的体现,又再一次将公众视线聚焦于医美安全与合规的核心议题之上。

  针对现状,作为医美消费大省的广东,多部门协同联动,构建起政策与执法并重的治理体系,全力守护群众“求美之路”的安全。

  多管齐下

  广东省以高压态势治理乱象,卫健、药监、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联动,从制度完善、执法强化到模式创新,一步步筑牢行业规范发展的防线,全力守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治理的第一步,是搭建全链条的制度监管网络。广东对医美行业的治理,始终以“最新问题导向”动态完善政策,2025年以来多项新规密集出台,成为监管升级的重要标志。

  今年7月,广州市发布《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在全国首创禁止非医学必要性未成年人整形的条款,明确要求强制风险告知及监护人书面同意,为青少年医美行为划出刚性红线。

  8月,省医保局推出《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示》,废止52项旧项目、新增101项,要求公立机构耗材“零差率”销售,从价格端根治捆绑加价乱象;同月,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合印发《医疗广告监管行刑衔接工作规程》,明确虚假广告案值超5万元或致人轻伤即刑事立案的量化标准,并建成覆盖全省1.2万家机构的监管数据平台,让“违法必究”有了更精准的依据。

  回溯政策演进,这套全链条监管网络早已逐步成型。

  2023年,药监局创新推出注射类医疗器械“双审核制”,要求网售水光针需经线下医疗机构处方核验及平台资质双重审核,堵住网络销售漏洞。

  2022年,省卫健委联合公安、药监等八部门启动专项整治,全年关停217家非法场所,罚没款达3860万元,形成强力震慑。

  2021年,市场监管局发布《医疗广告合规指引》,严禁“绝对安全”等误导性宣传,规范营销传播秩序。2020年,药监部门将水光针等产品明确划归械三类管理,从源头界定产品合法性。

  2019年,省卫健委首次建立医美机构“黑名单”制度,禁止生活美容场所开展注射项目,要求主诊医师持“双证”执业,从人员与场所资质上划清红线。

  从源头管控到末端执法,政策体系的每一次升级都直指行业痛点。

  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东各地市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让监管从“纸上条文”变为“落地实效”。

  2025年3月,佛山市顺德区启动“净医2025”专项行动,对21家医美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执业资质、药品器械管理及消毒规范,立案查处6起违法案件,更创新引入临床专家参与执法,让专业力量助力问题精准识别。

  同期,珠海市开展“医疗美容质量安全管理年”活动,制定《卫生监督执法与质量控制协同行动方案》,建立“医美24小时绿色通道”,由公立医院分区承接违规注射导致的急危重症救治,既保障了应急处置效率,又推动实现“合规率、规范化率、满意度提升,纠纷率下降”的治理目标。

  从省级制度构建到地市执法落地,卫健、药监、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始终协同联动。卫健部门紧盯机构与人员资质,药监部门严控药品器械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广告与价格,公安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医保部门优化收费管理。各环节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管合力。

  当前,医美行业规范发展的转型期仍在持续,广东以政策升级与执法落地的“组合拳”,既回应了公众对安全医美的关切,也为行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随着协同机制不断完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广东医美市场必将更趋规范有序,为群众的求美之心筑牢坚实屏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