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不可“责任看不清”
来源:经济日报
随着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保险正日益融入大众生活。动动手指、点点页面,即可完成投保流程。然而,便利表象之下,一些平台却借助技术手段,有意规避风险提示,导致消费者陷入“看得懂宣传、看不清责任”的尴尬境地。这不仅侵蚀了保险的信任基础,也扰乱了行业的规范秩序。
近年来,监管部门已出台多项关于互联网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信息披露、销售流程、产品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要求。然而,一些互联网平台在流量和利润的驱动下,打着“技术中立”的幌子,逃避自身应有的审核与管理责任,导致营销乱象频现。
互联网平台并非单纯的销售通道,理应承担起直接、具体的把关责任。
一方面,应强化平台在产品展示、销售流程等环节的合规审查,凡是主导销售的产品,平台必须承担“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不能以“只是通道”为由规避监管。另一方面,要推动形成适配线上应用场景的信息披露规则,落实“要素式展示”“重点条款显性提示”等制度安排,杜绝用技术手段制造信息不对称。
保险公司要正视在平台合作中的角色定位,不能为了抢占流量就在产品审核与合规把控上不负责任地“开绿灯”。应将合同清晰度、条款透明度、用户理解度纳入产品设计与评价机制,让产品回归服务初衷。
互联网不是监管盲区,保险更不能在光鲜页面背后掩盖风险责任。保险的根基是信任,技术的应用必须服务于信息公开与公平交易,而不能成为误导消费者的工具。推动互联网保险“看得懂宣传、看得清责任”,要靠平台自觉、企业自律,更要靠制度和监管。唯有让规则立得住、责任压得实,才能让互联网保险行稳致远,让消费者真正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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