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出台文件,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具体为: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限套数。
所谓符合条件,指的是京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同时,对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居民家庭执行限购政策。
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政策不变,京籍居民家庭五环内限购2套,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五环内限购1套。
本次政策还从四方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一是扩大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对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由此前认定为二套房,调整成认定为首套房。以房屋总价400万元、公积金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30年为例,由二套房调整为首套房后,首付款最高减少60万元,月供最高减少253元。
二是加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在最高贷款额度方面,政策明确,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大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最高可贷款140万元。
在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政策明确,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购买五环内住房不低于35%、购买五环外住房不低于30%,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不再区分五环内外。
三是提高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额度。政策明确,由每缴存公积金一年可贷10万元提高至可贷15万元。借款人申请120万元贷款,由原需要缴存公积金11年零1个月,降低为缴存7年零1个月。如借款人满足适用公积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政策的条件,还能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优惠,最多上浮40万元,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160万元。
四是落实《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政策明确,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缴存职工购买本市新建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可通过提供网签合同编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