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8 02:41:59 股吧网页版
郑商所就修订《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8月6日讯昨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发布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将《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

  郑商所在相关修订说明中表示,为持续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期货标准不断贴近现货产业实际,促进品种功能发挥,郑商所拟对《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作如下修订:

  一是优化替代交割品升贴水,调低可溶性固形物升水,按照质量容许度指标将替代交割品由一档划分为两档并相应调整升贴水,同时以交易所公告的形式发布替代交割品升贴水。

  二是上调交割单位,由10吨(1手)调整为20吨(2手)。

  三是优化装果容器要求,明确统一采用铁筐并使用塑料袋分装苹果。

  四是优化车(船)板交割流程,要求会员对交割卖方预报信息进行查验;缩短买卖双方货物交收时间;明确买卖双方未按期交收货物或重新抽样时未到场的违约责任;规定免交交割预报定金的情形;优化完成货物质量检验的时间节点;调整复检报告出具的时间要求。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