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北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湖北首部数据领域基础性法规,《条例》以破解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堵点为核心,围绕数据确权、流通、安全等关键环节构建制度体系,标志着湖北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数据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当前,数据产权界定模糊等难题制约着数据价值的释放,破解数据“聚通用管”梗阻是首要任务。
《条例》共9章69条,共有六大方面,包括完善数据工作体系、加强数据权益保护、统筹数据资源管理、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推进数据产业发展与应用以及强化数据安全和保障。
《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打通公共数据在政府部门间以及面向社会的流通利用通道,构建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公共数据共享机制;强调保护数据采集、个人信息,对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作出特别规定,要求数据处理者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对个人请求对其个人信息数据行使相关权利的及时予以处理。
湖北省数据局局长艾青松在发布会上指出,湖北省数据局将会同有关单位统筹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重点推进“聚通用管”四项工作。在“聚”上,全面梳理各地各部门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压实数源单位责任,力争2025年底数据汇聚总量突破1000亿条。
在“通”上,推动数据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互联互通,完善共享协调机制,建强数据流通交易场所,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
在“用”上,一体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地率先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打造创新示范应用场景,同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供应链平台体系建设、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为中小企业用数赋能。
在“管”上,加快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应用效能,让数据在安全的轨道上充分发挥价值,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注入强劲数据动能。
在完善数据管理、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湖北也着力夯实数据产业发展根基。目前,湖北已建立数据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达539家,并创新推出“数易贷”等金融产品支持数据产业链。
作为引领全省数字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湖北大数据集团将承担起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培育的任务。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大力推进网络、算力、融合等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为数据的存储、传输、计算等提供坚实支撑。在市场培育方面,积极引导各类主体参与数据要素市场活动,培育公平、开放、有序、诚信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
“我们正打造‘楚数智联’数据节点和‘楚数智通’业务节点,实现全省数据统一管理。”湖北大数据集团负责人王忠浩表示,将建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可信数据空间平台,重点赋能光电子、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打造数实融合“湖北样板”。
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湖北同步取得显著突破。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构建起覆盖全省的“1+N”数据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工作站”工作模式,为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轶表示,湖北建设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将初次审核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目前累计登记发证177件。今年前7个月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许可备案达1.21亿元,为中小企业开辟了融资新渠道。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成为湖北激活数据价值的重要场景。湖北省经信厅副厅长吕晓华介绍,全省6490家规上工业企业已启动数字化转型,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9.7%,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90.7%;上云工业企业达5.8万家,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近58%,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第46条明确要求促进数据赋能实体经济,下一步将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优势产业,推动产业链“一链一策”数字化改造,建设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共享制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