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8月6日电(记者安娜)记者6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的通知》,标志着涵盖电力市场各品种各环节的“1+6”基础规则体系初步构建完成,这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里程碑。
为什么要出台《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据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深入推进,煤电、新能源、工商业用户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各地计量管理要求不规范、单位不统一、流程衔接不顺畅、电网企业与交易机构职责界面不明确、电费结算不及时等问题逐渐凸显,亟需国家层面统一规范。
以电网对发电企业的结算周期为例,以往有的地方是10个工作日,有的是20个工作日,有的在1个月以上甚至更长。从终端用户的角度来看,过去各地老百姓拿到的电费账单也多有不同,有的地方账单就只列个用电总数,有的则列出了清晰的账目……
“此次出台的规则,规范电力市场计量结算行为,强化结算风险管理,统一电费收付要求,切实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计量业务方面,规则要求,市场经营主体应具备独立计量条件,计量装置应满足最小结算单元要求并安装在产权分界点,计量数据要满足结算最小时段和周期要求。规则强调,计量装置实行定期校核,并明确了计量装置校核费用的承担方式。
在结算业务方面,规则明确了市场经营主体、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等各类市场成员结算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结算准备、结算依据和电费账单编制与发布、电费收付、追退补和清算等结算全业务流程和时限要求;统一了度量单位和结算科目式样;统一了结算周期,原则上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
规则要求,交易机构组织开展结算风险评估;市场经营主体按规定交纳履约保函、保证金等结算担保品;电网企业对逾期未付款的市场经营主体,向交易机构提出结算担保品使用申请。
规则还明确了用户侧与电网企业电费收付流程要求,规范了增值税发票开具、电费结算协议签订、承兑汇票使用等管理内容。
“规则的出台,填补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的最后一块空白,标志着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市场注册、计量结算为支撑的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初步构建完成,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奠定坚实规则基础。”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中央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部署中,强调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电力市场首先要有统一规则,这既是落实国家蓝图的必然要求,又是电力市场打地基、立规矩的基础工程。”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院长凡鹏飞说,电力要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通、优化配置,就必须实现“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也就是要有统一的基础规则。
长期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潮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金海对于统一电力市场规则给企业带来的实惠深有感触。
“就拿电力市场注册来说吧,以前我们公司想在11个省份、地区做生意,就可能得按11套不同的规矩去准备材料,而且每个省的要求还不一样。光注册这一项就耗费我们大量的人手和时间。”刘金海说,“现在全国有了统一电力市场注册规则,我们就可以‘一地注册,全国同行’。”
而信息披露规则,在刘金海看来,就像给市场装了个又大又亮的“探照灯”,电价、供需情况、交易结果等这些重要信息都能在统一的平台上了解到。有了这些信息,企业做决策时再也不用像过去一样“雾里看花,心里没底”了。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多年,各省因资源禀赋和市场条件不同,都有自己的规则体系。目前初步建成的“1+6”基础规则体系,并没有搞死板的“一刀切”,而是在关键的环节定标准。
“‘1+6’这套规则体系本身是在总结了很多地方‘1+N’试点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它在很多地方都‘留了白’,就是要让规则像活水一样,能不断吸收新经验,持续优化完善。”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刘敦楠说。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建设持续深化,中长期交易连续运营,现货市场建设全面推进,绿电交易规模快速增长,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加速入市,国家能源局将不断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进一步打破市场分割和省间壁垒,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绿电绿证等各品类市场的高效协同和有机衔接,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规范有序运行提供坚强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