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界面新闻
为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总部、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征求意见稿)》共34条,重点明确了各级管理事权、风险防控要求及法律责任。
一是确定各级管理事权。
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和门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是突出总部管理责任。
细化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要求,要求总部加强从业人员、采购、配送等环节管理,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健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
三是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
要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实施覆盖总部、分支机构、仓储及配送中心、门店等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