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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10:50:20 股吧网页版
“反内卷”指令高悬,行业能否度过危机?| 光伏大战
来源:界面新闻

  进入2023年,随着硅料产能进一步释放,光伏上游的制造业开始内卷。

  两年多来,行业内卷越来越惨烈,几近疯狂。一方面,制造产能严重过剩,名义过剩率或达2/3;另一方面,新产能还在不断规划、投资和建设中。

  疯狂内卷的结果必然是,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不断下滑,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以至于产业链绝大部分企业亏损经营,龙头企业尤甚,行业危机越卷越惨。

  主流制造企业惨淡经营,主营业务几乎全部亏损,甚至巨亏。

  大部分中小型制造企业裁员、停产、垂死挣扎,一些等待清算。

  多数跨界企业收缩战线,忍痛割肉,计提大额损失,期待还能守住原有业务。

  光伏行业内卷甚至引起最高层关注,根治内卷刻不容缓。

  大家纠结的问题是,“反内卷”系列政策是否会有效?这次危机还得延续多久?光伏行业如何度过这场危机?

  最高层有何重要指示?

  内卷问题,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中央政府发布重要指示,相关部委高度重视并推出或即将推出一系列政策。

  2024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为行业治理定调。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列为2025年重点任务,要求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

  2025年3月,“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治理工作进入政策实施阶段。

  2025年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一步明确,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其中重点提及光伏行业。

  2025年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集14家光伏头部企业及协会座谈,强调“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光伏行业低价无序竞争”,传达高层治理决心。

  2025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时,再次强调“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推进重点行业产能治理”,持续强化“反内卷”政策信号。

  2025年6月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并于10月15日正式实施,将“反内卷”纳入法律规制,强化对低价倾销等行为的约束。

  内卷究竟如何滋生的?

  内卷问题本质上就是供给与需求的严重不匹配,或引起供给侧内卷,或引起需求侧内卷。

  上等教育资源极其有限,而需求巨大,引起家长内卷,而且是全球性的。

  优质医疗资源非常有限,而病患太多,导致家属内卷,也是全球性的。

  严重供不应求,必然导致商品或服务涨价及轮番涨价。

  严重供不应求情况下,如果政策锁定最高价,“黄牛”、非法贩卖、托人情、索贿或变相索贿等必然滋生,内卷不但无法避免,而且内卷成本更高,更复杂。

  相反,严重供过于求,必然导致商品或服务降价、压价,价格甚至低于平均价格。只要价格不低于可变成本,就不是所谓的“自杀性价格”,更不同于垄断性质的“倾销价格”。

  特殊情况下,为回流现金流,去除存货,价格甚至低于可变成本,也不属于“倾销价格”。

  严重供过于求情况下,如果政策规定最低价,必然在规定价格中标签约的基础上,免费赠送相关配套商品或服务,甚至行贿,以接近“影子价格”。换言之,限定最低价让内卷成本更高,更复杂。

  因此,在供求严重不对称的市场,简单粗暴地限定“最高价”及“最低价”,不但不能解决内卷问题,反而加重内卷。

  大家都看清了行业内卷这一简单“病症”,如何“开方用药”以“药到病除”成了真正的难题。

  供给侧政策如何有效?

  当前,光伏行业内卷完全是严重供过于求的结果,产能严重超过实际需求。

  对治理光伏行业内卷,有两种观点:

  一是交给市场,让市场自动出清。企业竞争力弱,特别是产品质量差、成本高、性价比差,必然在市场竞争中出局。当然,企业出局必然导致投资人、供应商、员工等利益关联者利益严重受损。

  市场出清有一个周期,总有不少企业在挣扎,争取不在“黎明”之前倒下。

  市场自动出清,一直被认为是最公平的方式和最公平的结果。

  二是政策干预,以政策加快出清。通过一系列政策干预,让“旧产能”尽快淘汰和出清,让市场供求逐步趋向均衡。

  问题是,光伏行业产能都比较新,大多数是“新质生产力”,如何选择并淘汰一部分产能,就成了政策制定者的选择难题。

  当前,已经出台或呼吁中的政策大致包括以下几类:

  (一)限价。对光伏组件设定最低投标价格,对硅料销售限最低销售价格。政策看似有效,但最低价也屡被突破。即便按最低限价中标,补充协议中必增加不少附加。实质上,内卷并未减轻,而是更复杂。

  历史无数案例表明,如果市场上只有少数供应主体,交易容易追踪,且惩罚措施到位,“协议价格”比较容易达成,否则,不但不奏效,而且让市场出清更慢。

  (二)限产。对硅料生产企业限制产量,主要根据其产能规模或市场比例确定。近期已有自媒体报道,某企业擅自扩产,随即被该企业否认。

  同样,如果市场上只有少数生产主体,产量容易确认,且惩罚措施到位,“协议产量”比较容易有效,如石油行业的欧佩克组织(OPEC)。

  限产政策,一般会抬高产品价格,增加企业收入,有助于保护行业所有生产企业。

  对企业而言,部分产能开工,部分产能闲置,价格是否足够高,让所有企业都能盈利?

  对行业而言,大小企业按比例(市场比例或产能比例)生产,政策初心是让所有企业都存活下来,还是让产能尽快出清?

  (三)限投。对光伏制造新增投资进行“窗口”指导,放行黑科技及未来技术投资,限制重复建设、简单扩大再生产、以及技术与效能进步有限的新增产能。

  限投“窗口”指导,不但有效,而且极其必要。对光伏行业而言,“窗口”指导的执行时间虽然大大滞后,但也算“亡羊补牢”。

  “窗口”指导的前提条件是,有关权威部门须随时掌握市场情况,准确预判,并愿意有所作为。一般而言,在市场供过于求,但还没有演变到严重供过于求的时间节点,权威部门需要及时下手;必要时,与证券、银行等监管机构联手,“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阻止简单再生产产能无序扩张。

  限投政策还可采取“产能置换”模式,具体参见《光伏大战⑥:光伏下一个风口?谁将引领?》。

  (四)提效。有关权威部门对生产企业,如硅料企业,设定一系列提效指标,包括用能、绿电、用水、污染排放、二氧化碳排放等,迫使企业进行生产设备设施的更新、升级、换代、再投资,加大企业生产、投资和运营成本。

  如果企业无力进行改造,只能关停产能,停止生产。

  显然,提效政策虽然比较粗暴,但极其有效,让困难企业更加困难,客观上加快产能出清。

  (五)并购。联合相关机构设立并购基金,以“大吞小”方式,数家大企业合并若干小企业,配合限产政策,以推高市场价格,各大企业以未来利润按比例回购基金出资。

  虽然官方渠道予以否认,但各自媒体频频猜测,硅料行业是否有此思路?

  然而,一些敏感议题必然影响并购整合的推进:

  一是退出企业或产能的价值如何确定?如果是处于闲置中的产能,价值极其有限,但当初的投资额又特别大,双方之间的期待落差巨大,达成一致非常困难。

  二是“大吞小”方式下究竟谁兼并谁?由有关部门“拉郎配”,还是“自由恋爱”,或是由基金统一并购若干小企业后,全部关停所有小企业的产能?

  三是大企业按照什么原则出多少资金?大企业按其市场份额还是按其产能规模出资?未来限产比例是否能长久坚持?如果不能长久,当初出资比例如何保持公平性?

  四是大企业的出资额未来能否赚回来?大企业出资的前提是未来的利润可以覆盖出资成本,但是,谁能保证大企业未来的利润呢?特别在需求急剧萎缩的预期下,硅料价格大规模上涨缺乏需求支撑(见下图3)。

  并购政策初心良好,小企业能够“体面”退出,通过限产让幸存的大企业获利,并覆盖并购成本,但是,面对近20家主体企业,基本面差异极大,诉求比较复杂,沟通成本太高,难有一致方案,恐怕会胎死腹中。

  综上,限投与提效政策比较直接,也比较有效;限产政策需要细化并认真评估,限价政策适得其反,而并购政策大概率难产。

  需求侧政策能否救市?

  光伏行业严重供过于求,需求侧政策更为重要。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

  136号文件是当前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需求侧政策。

  文件出台后,新能源电站“保量保价”突然变为“不保量不保价”,盈利测算模型没有参考依据,以至于大部分签约项目及开发中的项目无法推动,大批新项目宣布作废。6月1日后,光伏电站新增投资项目将直线下滑。

  新能源电站投资企业缺乏投资积极性,新增电站投资将大幅下降,光伏及储能负面影响最大,不仅近期受损,而且长期也不见好转(参见《电力大战 :政策密集出台,市场何去何从?》)。

  136号文件出台后,2025年6月1日前迎来抢装潮(见上图2),光伏组件需求迎来短暂的回光返照。6月新增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无论同比还是环比,急剧下滑(见上图3)。一些电站由于抢装失败,投产日期不得不拖延到7-8月。9月之后的投产规模数据更加惨不忍睹。

  我们预判,如果需求侧没有任何新政策出台或政策修改,2026全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难以突破100 GW,这应该是行业最悲观的预测,也将是最乐观的结局。

  考虑美国联邦政府新能源支持政策全面取消,联邦层面新能源相关补贴归零,美国光伏电站投资将大幅下滑。同时,欧洲光伏电站新增投资速度趋缓,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依然存在强劲需求,中国之外市场有增有减。综合而言,未来三四年,中国之外全球光伏电站新增规模难以持续增长。

  按照行业协会的测算,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约530 GW,其中,中国为277.57 GW,中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约为252.4 GW。

  我们预测,2025年,中国仍有250 GW,中国之外或勉强能维持250 GW,全球或将勉强达500 GW。2026年,中国将不超过100 GW,中国之外如果还能保持250 GW,全球只有350 GW新增规模。

  中国需求急剧下滑,中国之外需求增长乏力,供给侧政策更加捉襟见肘,难上加难。即便部分供给侧政策奏效,但难以抵消需求侧的政策效应,内卷将越反越卷。

  光伏内卷有何特效药?

  面临需求侧政策的反向冲击,颇为积极的供给侧政策将难有作为。

  治理光伏行业内卷还有什么有效的政策工具?或者说,还有什么特效药?

  供给侧政策侧重压缩并出清产能,已经勉为其难。治理行业内卷还得依靠需求侧政策。

  有效的需求侧政策,即特效药,不是减少需求,而是要扩大需求、刺激需求。

  我们认为,有效的需求政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   (一) 地方政策缓解。各省136号文件细则大多数还没有出台,建议各省无须通过市场竞争未来的机制电价,而是直接以煤电上网价格作为机制电价,将“保价保量”的“量”比例逐步下降,三五年后降到“保价不保量”或“不保价不保量”,给投资者以测算收益的价格依据,给各主体更长时间的缓冲并累积市场的适应力。

  地方政策无法阻止需求下滑,但可控制好节奏,让需求不至于过快下滑,这是短期内最有可能推动的需求侧政策。

  •   (二) 分布式新模式。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为依据,对《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进行修订,将“一对一”绿电直连、“一对多”隔墙售电、及“多对多”源网荷储一体化体系都视为分布式项目。

  按照国际“使用原则”惯例,推动输网和配网分开,独立经营,至少输配费用分开并进行单独核算,免除直连部分额外的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四项费用(参见《电力大战 :650号通知,绿电直连落地?》)。

  这也是短期内可以修订的需求侧政策,这一修订可以促进光伏、风电及储能电站投资,扩大新能源及储能需求。

  •   (三) 电价格市场化。将电力的峰谷时段和价格交给市场,而不是由有关部门人为模拟时间段和“影子价格”。当电力价格完全放开,市场机制逐步完善,“保价不保量”逐步过渡到“不保价不保量”。

  在竞争主体众多的市场,率先放开市场价格,在短期内就可以实现。而在市场主体少,容易形成垄断或寡头垄断地区,需优先培育多元化的竞争主体,再放开市场价格,可以在中期内完成。

  放开时段和电力市场价格,建立平等的市场机制,市场主体可以模拟气候、供需和价格等变化,有助于推动新能源及储能的投资,增加需求。

  (四)推广虚拟电厂。在以上政策基础上,广泛推广虚拟电厂模式,允许虚拟电厂参与企业自行报价报量、自由交易,允许虚拟电厂在微网及配网范围内自我调配,支撑新能源在微网及配网内消纳,鼓励微网及配网内的优先平衡机制。

  虚拟电厂模式不仅有利于电力市场,特别是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而且有利于区域电力市场的平衡,更有利于新能源的就近消纳、扩大新能源及储能的投资和需求(参见《电力大战:虚拟电厂热潮,为何难以落地?》)。

  (五)《电力法》修改。让新能源就近消纳的“一对一”、“一对多”及“多对多”等模式为法律行动,而不是让新能源投资者干着政策认可,但事实违法的事。

  当然,法律的修改需要一定的时间。随着《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电力法》修改应该提到议事日程。

  当前,光伏行业内卷加剧,危机加重。

  行业走出危机,破除内卷,需要供给侧政策,更需要需求侧政策。

  供给侧各项政策各有利弊,效果大有不同。限投及提效政策最为有效,限产政策需谨慎推进,而限价政策弊远大于利,并购政策涉及面太广,可行性差,极有可能难产。

  叠加的供给侧政策难以抵挡需求侧政策的反向冲击。

  当前的重点必须是梳理需求侧政策,扩大光伏电站投资,增加光伏产品的需求,为此,

  近期内,需要136文件在地方政策中“手下留情”,需要一系列动作幅度不大的改革,需要推动电力价格机制的市场化,需要支持新能源就近消纳的“一对一”、“一对多”及“多对多”等模式按分布式方式落地。

  中期内,需要创新虚拟电厂模式,赋予虚拟电厂在微网和配网内的交易、调配及平衡机制和权限,需要推动《电力法》修改,将以上改革及模式合法化。

  没有需求侧刺激政策,光伏企业危矣,光伏产业危矣,光伏行业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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