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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03:16:20 股吧网页版
浦东新区:支持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 并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高质量推进标杆性金融科技集聚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浦府办〔2025〕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浦东新区高质量推进标杆性金融科技集聚区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浦东新区高质量推进标杆性金融科技集聚区建设行动方案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高质量推进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14号)要求,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政策优势和综合改革示范效应,打造金融科技产业集群,推动金融科技前沿技术研究和场景应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把浦东新区建设成为标杆性金融科技集聚区,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培育引进金融科技标杆性企业

  力争三年内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标杆性企业,通过科技赋能促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和提质升级。对标杆性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包”,在政府服务、场景应用、融资对接、人才培养、品牌塑造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产业生态塑造能力强、产业链带动能力强的标杆性企业在浦东加大投资,承担国家、上海市重大战略任务,并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二、打造金融科技标杆性园区

  建设“模力社区+金融数据港”金融科技与大模型产业联动发展标杆性园区、“陆家嘴软件园+浦东软件园”双城辉映产业融合标杆性园区、张江科学城数智天地数字金融标杆性园区。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创新型孵化器、企业加速器,以及在上述孵化器、加速器入驻的金融科技企业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三、推动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发展

  持续推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要素市场及基础设施、各类金融机构设立的金融科技企业和功能性机构在浦东落户,鼓励大型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在浦东设立金融科技企业,鼓励具有成长潜力的创新型金融科技企业在浦东集聚发展。鼓励金融科技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在浦东设立,对建设经费、实际投入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算力建设主体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四、打造金融科技场景应用高地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深化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对符合条件的场景应用项目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浦东新区金融机构采购金融科技企业提供的场景应用服务,支持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提升金融科技企业数据管理能力,并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五、打造金融科技技术创新高地

  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参与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主导开展的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项目,并对试点效果好的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金融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企业研发机构等,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推动金融科技企业通过产学研融合等方式开展金融科技原创性技术研究,鼓励金融科技企业承担国家、上海市科技重大专项,并按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金融科技企业挖掘培育高价值专利,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并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助。

  六、打造金融科技人才发展高地

  为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人才提供人才落户、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人才培训培养等综合配套服务。建立金融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金融科技人才提供浦东新区永久居留推荐“直通车”、长期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等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人才申报“上海金才”“明珠计划”等。

  七、打响金融科技浦东品牌

  支持在浦东举办各类金融科技会议、论坛、展览、竞赛等高能级行业活动,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按照标准级别给予一次性资助。鼓励金融科技企业、研究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行业自治组织。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参加“浦东新区专业服务业战略合作伙伴计划”。

  八、完善金融科技企业投融资体系

  鼓励在浦东设立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发展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资。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上市辅导培训、路演推介、融资对接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按照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

  九、强化金融科技法治保障

  探索制定金融科技地方立法或管理措施,明确金融科技的内涵和定义,在金融科技企业准入、业务拓展和资质申请、金融数据的收集和运用、应用场景的先行先试等方面进行创新,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加强金融科技领域风险防范

  严格落实金融行业特许经营原则,强化金融科技企业风险意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引导金融科技企业建立风险防控体系,依法合规拓展应用场景。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参与金融风险防控,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等技术的开发运用,及时报告风险线索和安全隐患。

  本行动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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