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4 23:53:30 股吧网页版
平方和私募收用虚开发票被罚,公司回应:三季度将约40%股权分给投研总监方壯熙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8月4日讯(记者敖玉连)宁波税务局近期一纸罚单,将今年表现亮眼的“网红量化私募”平方和推向风口浪尖。

  罚单显示,2019年至2020年,平方和为套取账面资金于账外使用,收用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73份,两年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少计335.64万元、1119.52万元。平方和已在立案检查前主动补缴,最终获处罚款167.61万元。

  对此,平方和回应代销渠道:“以上均为与平方和策略无关的信息。目前平方和策略层面正常运作,并会在三季度将公司约40%的股权分配给方壯熙,还请各位多多关注公司策略本身。”

  平方和回应收虚开发票被罚:三季度将股权激励核心人员

  近日,一则税务处罚在量化私募圈激起水花。

  宁波税务局官网公示了一则文书号为“甬税稽三罚〔2025〕90号”的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处罚对象是今年势头强劲的宁波平方和投资。

  罚单显示,平方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2020年生产经营期间,平方和总经理吕杰勇为套取账面资金于账外使用,于是以支付7%开票费的形式,收用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73份,价税合计1455.16万元,其中,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少计应纳税所得额335.64万元、1119.52万元。

  这些虚开发票共涉及五家公司,其中上海喻丹信息科技、河南博信智诚、郑州捷尊企业服务三家的发票已被税务机关证实为虚开,发票品名包括技术服务费、人力资源服务费、招聘服务费等。

  宁波税务局指出,平方和于2022年至2024年间,已陆续对相关问题作出纳税调整。2022年10月,公司补充申报了2019-2020年度的部分房屋租赁费、支付给总经理吕杰勇的工资、奖金支出,补申报成本费用258.84万元和238.56万元,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6.79万元和880.96万元,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分别为26.88万元和308.34万元。

  税务部门认定,相关税款已在立案检查前由公司主动补缴,并缴纳了滞纳金。最终,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决定,对平方和因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少缴税款的行为处以0.5倍罚款,合计167.61万元。

  虚开发票漏税被罚一事在私募圈持续发酵,市场关注公司运作是否受影响。8月4日,蓝鲸新闻从渠道处获得平方和的回复:“以上均为与平方和策略无关的信息。目前平方和策略层面正常运作,并会在三季度将公司约40%的股权分配给方壯熙,还请各位多多关注公司策略本身。”

  资方:量化同质化背景下,对污点管理人容错率低

  平方和成立于2015年,旗下产品策略主要包括股票量化指增、量化中性等,目前管理规模在50-100亿元区间。

  公司创始合伙人、总经理吕杰勇是北大数学学士、北大计算机硕士,曾任职于搜狐、腾讯,从事互联网大数据挖掘研究。2009年开始,吕杰勇投身量化投资领域,分别于博时基金、中信证券从事量化投资研究工作,管理客户资金、自营资金。

  平方和今年势头十分强劲,一面业绩排名靠前,中性策略年内涨幅已经超过20%,一面又在大力招揽人才。

  例如,今年5月,前百亿私募FOF华软新动力的副总、市场总监的吕雅琼加入了平方和,并通过协会备案;今年3月,国际量化巨头世坤WorldQuant高级执行研究总监兼中国区副总经理方壯熙,也在加入了平方和,担任公司研究总监。

  而据平方和给渠道的回复,今年三季度,方壯熙将获得平方和约40%的股权。资料显示,方壮熙自2009年起历任世坤投资高级研究员、中国区研究总监、全球研究副总监、高级执行研究总监兼中国区副总经理,曾带领团队研发全球股票、期货及ETF等市场的量化投资策略。

  在人才和业绩双飞的情况下,平方和被虚开发票被税务局处罚,参考以往案例,类似情况往往会引发一定赎回压力。

  一位私募FOF人士向记者表示,选基金的要点并不是选出最好的,而是剔除有问题的,收罚单的污点管理人进不了自家产品池。

  “一方面,现在的量化私募的策略和业绩,其实同质化非常明显,有污点被处罚的一般不考虑配置;另一方面,专业一些的投资人一般不考虑大规模管理人(50亿以上),更喜欢从小体量中挖掘管理人。”

  私募行业是高度市场化的,这也意味着容错率更低。事实上,最近两年,多家量化私募负面舆情傍身后,都出现明显的资金赎回、规模下调。

  例如,在2024年初因大额卖出被监管处罚的头部量化机构,规模已退至第二梯队;去年遭跨洋指控复制策略代码的管理人,管理规模也从百亿以上迅速回落到50-100亿区间。

  对于这些留下“案底”的私募,一位券商买方投顾人士点评,私募行业也很少有机构业绩能一直排名靠前,加上量化私募本身就是黑盒化的产品,不确定性如此之多的情况下,管理人老实本分比较重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