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张家界市政府网站
湖南张家界市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张家界市通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2024年3月14日至4月2日,湖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张家界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4年7月5日向张家界市反馈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同时移交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追责问责。
张家界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督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狠抓整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市、区县纪委监委对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精准实施追责问责,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18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政务警告4人,诫勉3人,责令检查2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1人。
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张家界市永定区一碗水村以修防火林道之名越界采石、破坏生态环境。
经查,永定区西溪坪街道一碗水村茄子溪至杨林湾组防火林道建设项目存在以修防火林道之名越界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承建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同时也暴露出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监管不力,属地街道村委会落实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永定区林业局副局长冯德强,时任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宋荣誉责令检查;给予时任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祥顺,时任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林业专干龚生武,时任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李建军诫勉;给予时任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一碗水村党支部书记李启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依程序免去其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一碗水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给予时任永定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杨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永定区林业局林地林权管理站站长杜承军党内警告处分。
二、湖南界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设施农用地项目名义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经查,慈利县界溪黄牛生态养殖项目存在以设施农用地项目名义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同时也暴露出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在项目选址时把关不严,自然资源部门对矿石处置监管不到位,属地政府(苗市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及时叫停。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慈利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专职副局长孙亚军谈话提醒;给予时任慈利县苗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拥军批评教育;给予时任慈利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楚骏、时任慈利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股股长杜新国、时任慈利县自然资源局苗市自然资源所所长卓尚兵、时任慈利县苗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文甫政务警告处分。
三、高排放车辆限行政策执行不力、新能源车替换进度滞后、影响空气质量。
经查,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存在高排放车辆禁限行政策执行不严、新能源车替代进度滞后问题,主要原因是企业或车主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到位,同时也暴露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对高排放车辆限行政策宣传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新能源车替换工作进度滞后。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甄如辉,时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综合办副主任、一级警长龙华,时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永定中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向顺荣,时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官黎坪中队长吕红星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