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30 22:29:30 股吧网页版
“10年体检未发现癌症风险”,爱康国宾起诉当事人,谁模糊了体检与看病的边界?
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7月30日电(可达)30日上午,爱康国宾在京召开媒体说明会,就近期“张女士十年体检未预警肾癌”事件进行回应和澄清。

2bc7c149d2ef4d62a28018a8a3dc1c61.jpeg

(爱康国宾媒体说明会现场)

  说明会现场,爱康国宾回溯了事件的发展进程,经内外核查评估,爱康对张女士的肾脏检查不存在瑕疵,没有漏诊和误诊以及不存在所谓的“假体检”。目前,爱康国宾公告已就张女士虚构事实、散布谣言的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正式诉讼,并获法院受理并立案。

  当事人张女士则在说明会结束后在社交平台称,要求爱康公布其个人的10年超声检查,以及检查的人员名单和资质公布出来,并称没有收到爱康的起诉内容。

  新华财经在现场见证了说明会全程,其中爱康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张黎刚用了较大篇幅解释为什么体检不等于“看病诊断”,部分言论在网络上引发争议。

  比如,张黎刚称:“当你指望说,一个几百块钱的体检能帮你什么病都查出来,而(在医院)查单一的病,需要花几千几万块钱的时候,你认为这样的情况存在吗?至于这样的模糊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公众对于体检与看病,没有明确的边界,导致公众对体检有很多误解。”

  有医疗行业人士坦言,以上说法本身并没有太大问题,但公众对体检行业存在误会的根源,和体检行业过去普遍存在的过度宣传脱不开干系。比如近年来高端体检套餐中普遍配备、甚至推荐的“肿瘤标志物”筛查,实际上在行业中存在争议已久。

913474d55bbf4b48ace26c3c2d51fe74.png

(某体检机构1000元左右的体检套餐包含的“肿瘤标志物”筛查,声称能检测筛查多种常见肿瘤)

  根据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肿瘤标志物专家委员会《肿瘤标志物临床检测的基本原则》:肿瘤标志物主要用于肿瘤的辅助诊断,不能作为肿瘤诊断的主要依据。

  上海疾控曾发文指出,肿瘤标志物不仅存在肿瘤病人体内,在某些良性疾病中也会体现,甚至健康人身上也可检出。另外,有的肿瘤从始至终肿瘤标志物都不会升高,有的肿瘤标志物在疾病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升高。所以在早期诊断方面起到的作用并不理想。

  专业垂类医学媒体“丁香医生”也指出,普通人没必要做“癌症标志物”筛查,目前它还不能有效筛查癌症,更多用于肿瘤患者的治疗效果监测。癌细胞会产生癌症标志物,但也可能不会产生太多;而且,正常细胞也能产生癌症标志物。这就造成“癌症标志物”不准确,指标升高不等于癌症,指标正常不等于没有癌症。

  而上述存在争议的“癌症标志物”项目,也成为本次事件中张女士的质疑点之一,其质疑体检结果肿瘤标志物“癌胚抗原”数值正常是“造假”。爱康国宾则回应“癌胚抗原CEA的检测结果与肾细胞癌没有被认可的关联性”,并现场脱敏展示了张女士过去所有体检时所做的癌胚抗原检测的质量控制图。

  2022版《肾细胞癌诊疗指南》明确指出,“目前尚无公认的用于肾细胞癌早期辅助诊断的血清肿瘤标志物”。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泌尿外科教授、主任医师张志凌教授也明确表示,目前肾癌并没有特异性和高灵敏度的肿瘤标志物。

  爱康国宾的回应符合学术上的普遍观点,但正如外界对于体检机构过度宣传的质疑,真正的问题或许在于客户是否在事前已充分了解相关体检项目的局限性,体检机构对于风险有没有充分揭示。

  爱康国宾在说明会上还回应了确认对张女士的肾脏检查不存在瑕疵,报告结论与肾脏超声检查的实际情况一致,没有漏诊或误诊;所有医护人员都是持证上岗;所有的仪器设备及试剂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整个检测环节都严格按照质控标准。公司称,目前已将张女士十年的检测数据报告、设备信息、检测质控结果等相关信息全部提供给了主管机构。

  在发布会现场,爱康国宾体检超声专业组组长黄英质疑张女士编造超声报告信息。她指出,张女士对外声称的2023年的超声检查描述“右肾钙化灶、有低回声”属于编造,与其实际的超声报告不符。只要张女士提供书面授权,爱康国宾可以直接对外公布张女士的超声检查的具体描述。

  尾声阶段,张黎刚将张女士的举动定义为,将个人未及时复查的责任,转化为对爱康的系统性诋毁,伤害了企业和行业。同时爱康国宾称,为澄清事实还原真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现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这场“罗生门”最终待法院理清各方责任,对于普通大众来说,更多需要的是体检行业更加规范、透明,体检与看病缺少边界的责任并不在公众。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