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近年来,检察机关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检察官常年深耕检察办案一线。大家在工作中是如何持续提升办案业务能力的?有什么好的经验可以分享?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吴雅芳、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晓波、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杨莎莎在现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享了各自的感受。
“让老百姓感受到检察工作的温度和力量”
吴雅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提升业务能力的关键在于孜孜不倦、刻苦学习,不断积累经验,去追求极致、锤炼本领。
她曾经办理过一起猎杀海豚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因为没有扣押到海豚尸体,无法作出专业的损害评估,案件一度被卡住。她在复盘案件材料时,发现有一张照片上海豚尸体旁边的船舷有刻度,借助这个细节,工作人员先后咨询了全国数十位专家,最终通过侦查实验还原了海豚的体长,推动损害评估顺利完成。这个案件最后获评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
此后,她就更加坚定了一个信念:哪怕再细微的线索,只要认真对待,都有可能成为案件最关键的突破口。
去年,他们还参与了福建省检察院立案办理的120无障碍呼救系统公益诉讼案。这个案件的办理,推动构建了全国首个省市县一体化无障碍呼救系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他们在区域内基本实现了从残疾人的“出行无忧”到“就业无阻碍”再到“呼救无障碍”。她说:“只要我们不断提高检察履职能力,就能让老百姓感受到检察工作的温度和力量。”
张晓波告诉记者,业务能力提升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严格落实最高检提出的“三个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对于办案人员来说,主要是落实案件质量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也是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的关键。
“三个管理”给基层办案带来的变化,体现为“一升一降”。“降”的是事务性负担。以前办案,事务性工作较多,耗费了大量精力,检察官提升业务能力的时间投入有限。“升”的是更高的办案要求,当然还有随之而来的责任,必须更加专注地办案。
“一升一降”,让检察官从“事务员”回归到“办案员”,专心致志地把每个案件办得更精细、更精准,案件质量得到保障,办案人员的能力也得到提升。
把握法治精神,避免机械办案
杨莎莎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享了自己的感受。她是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她认为,未检工作首先需要精准把握法律实质关系,穿透表象守护真相。
比如在办理性侵案时,他们会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穿透自愿假象还原胁迫事实。再比如,他们不会只审查表面证据,更会挖掘案件的源头。在办理案件当中,工作人员发现有的宾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就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实行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治理。
“我们更应该把握法治精神,避免机械办案。”杨莎莎说。比如在民族地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会结合民族文化背景,召开“火塘边的听证会”,邀请村里的长者参与,把他们传统的互助精神,转化为对孩子的帮教方式。
此外,还应该体现双向保护,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比如在面对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时,不仅提供经济上的司法救助,开展心理疏导让其重拾信心,还提供就业培训,让他们拥有谋生技能等。
“我们未检人常说,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我们多做一些,孩子们未来的路就会好走一些。”杨莎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