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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9 22:37:30 股吧网页版
香港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稳定币发行人牌照,虚假声称自己为持牌人或申请人均属违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7月2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就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的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发布《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咨询总结及该指引、《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咨询总结及该指引、与发牌制度及申请程序相关的《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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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汇总了28份行业反馈及香港金管局的回应,确立了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的全面监管框架,涵盖储备资产全额支持要求、发行与赎回机制、风险管理、财务资源等核心内容。金管局将采用原则导向监管,允许多司法管辖区发行等灵活安排,但强调投资者保护与系统稳定性,并将持续与市场沟通以推动实施。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则是基于此前咨询收到的38份反馈而修订。该指引的核心内容包括:对客户钱包(含托管与非托管钱包)的风险管理要求、对客户及二级市场流通稳定币的持续监控、遵守《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条例》(AMLO)下的 “旅行规则”(Travel Rule)以确保转账透明度,以及对非托管钱包交易的额外风险控制。金管局将采用风险为本但谨慎的监管方式,强调持牌人的最终责任,并将持续与行业沟通以推动实施。

  香港金管局表示,两套指引于2025年8月1日刊宪。随着监管制度正式生效,市场参与者应遵守《稳定币条例》及相关指引。香港金管局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8月31日或之前联系香港金管局,让香港金管局可传达监管期望并适当提供反馈。发牌将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如个别机构认为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应于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向香港金管局提交申请。

  《稳定币条例》的监管对象是所有在香港发行“法定货币锚定稳定币”(如与港元、美元挂钩)的机构。而可豁免则是非法币锚定型稳定币(如商品/算法稳定币)暂不纳入,但需遵守反洗钱等通用法规。

  根据香港金管局要求,香港稳定币发行人必须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及流动资产,以履行相应义务。与此同时,持牌申请人的已缴股本不得低于2500万港元,或以可自由兑换成为港元的另一货币或以金融管理专员为此目的而批准的另一货币计值的相等款额。

  香港金管局表示,持牌人需确保稳定币完全由高质量、高流动性的储备资产支持,并明确现金可作为储备资产。同时允许代币化资产作为储备资产,但需满足《指引》规定的高质量、高流动性及低投资风险条件,并证明不存在未解决的技术或运营风险。

  金管局提醒市场参与者,在进行公众沟通时应谨慎行事,避免发表可能被误解或造成不切实际期望的言论。其中,根据《稳定币条例》,虚假声称自己为持牌人或申请人均属违法。截至今日,金管局尚未发出任何牌照。

  “公众应对任何声称在香港受到监管或持牌的稳定币发行人,以及声称正在申请牌照的人士保持警惕。公众如持有无牌稳定币,须自行承担风险。”香港金管局表示。

  香港金管局已在金管局官网新增了持牌稳定币发行人名单一览表,用户可查询到稳定币持牌人名称及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牌照编号以及生效日期等信息。目前尚未有持牌的稳定币发行人,列表将会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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