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9 03:13:00 股吧网页版
资本赋能“新”引擎 宁波持续打造新材料产业科创高地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日,一场以“资本聚焦宁波前沿新材料产业”为主题的交流活动在浙江宁波成功举办。来自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上市公司、优强企业的近30位投资人、企业家,以及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实地调研了宁波新材料孵化园区,并与宁波新材料头部企业开展沟通交流,共同探讨宁波前沿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与新路径,畅通“人才—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推动建立长效的地企战略合作新机制。

  当天上午,访甬企业家考察团考察了浙江省柔性电子产业先导区(西工大宁波分院)和甬江实验室。各方围绕如何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深化产研合作机制及规划市场拓展蓝图等关键问题展开交流,旨在推动跨区域资源整合,加速先进智能材料、OLED等前沿材料的应用融合,助力宁波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科创高地。

  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新材料产业创新成果不仅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智能高端装备等众多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关键原材料保障,也推动了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创新。

  据介绍,宁波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是“361”现代化产业体系迭代升级重点打造的三大标志性产业集群之一。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培育新型产业,聚力建设化工新材料、高端金属合金材料、稀土磁性材料、功能膜材料、石墨烯材料、集成电路电子信息材料等六大领域。

  宁波拥有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甬江实验室、兵科院宁波分院等三大重量级新材料科研平台;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中心(浙江区域中心)、浙江省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浙江省功能膜材料(光电)创新中心等四大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平台。

  活动期间,访甬企业家考察团表现出对投资宁波前沿新材料产业的浓厚兴趣,香港精裕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净源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鑫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分别签署了意向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后,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宁波烯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驰宇空天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柔荷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兰洋(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圣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宁波新材料头部企业先后进行路演。访甬企业家考察团成员与路演企业的负责人就投资机会和技术细节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宁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方飞龙表示,当前宁波正着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具有宁波辨识度的“361”现代化产业体系,新材料产业作为宁波三大标志性产业集群之一,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我们诚挚邀请企业家朋友多到宁波实地考察,并推介更多合作伙伴走进宁波、爱上宁波。”方飞龙说。

  上海证券报社党委书记、董事长叶国标表示,创新始于科技、兴于产业、成于资本。投资、消费、出口一直是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有经济学家提出,当下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三驾马车”:现代金融、科技创新和产业进步,要用资本力量、金融活水牵引科技创新,再通过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进步,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增长。“资本+科创+产业”既是一种新的发展逻辑,又是一种新的生态体系。上海证券报社与宁波以举办投资交流活动为载体加强合作的出发点,就是要把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聚合在一起,打通人才链、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构建一个小生态,助推各个要素之间的互动、碰撞与合作。

  上海证券报于1991年7月1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创刊,是新中国第一份证券金融类全国性财经日报,也是中国证监会、国家新闻出版署法定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近年来,上海证券报注重加强四方面的功能:第一是智库功能,要做资本市场的喉舌、耳目和智库;第二,全面构建新媒体、全媒体矩阵;第三,要做政经大报、财经大报、产经大报;第四,既是媒体也是平台,既要做以权威、专业、价值为宗旨的全媒体财经机构,又要做以开放、分享、共赢为目标的资本市场多功能服务型平台。

  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宁波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86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1%,展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从科技投入看,宁波新质产业投资保持活跃,科技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装备制造业等投资分别增长37.3%、18%和5%,增速均明显高于全部投资。从新兴产业看,高技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等增加值分别增长13.1%、7.7%和6.5%。投资与发展活力的持续提升,正助力宁波加速奔向“全球智造创新之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