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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6 04:52:49 股吧网页版
险企集体下调保险利率:传统型产品降至2%,分红险保证利率上限降至1.75%
来源:财中社

  7月2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明确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1.99%。

  会上披露,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延续稳中向好态势,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3%,二季度环比增长1.1%。但“中长端利率持续下行”成为行业发展核心挑战,叠加新会计准则对保险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增强,人身险行业面临负债成本与资产收益匹配的紧迫压力。同时,上半年人身险业在监管指引下深化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个人营销体制改革、规范万能险与分红险运作、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并积极布局商业医疗保险,此次专家咨询会为预定利率调整提供专业依据。

  同日,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工银安盛人寿等头部人身险公司集体公告,对传统型、分红险、万能险等产品预定利率及保证利率进行下调。具体调整方案包括:传统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从2.5%下调至2%;投资型产品中,分红险保证利率上限从2%调整为1.75%,万能险结算利率上限从1.5%降至1%,且需在8月31日前完成新旧产品切换。

  此次调整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宏观利率周期与监管导向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从市场层面看,中长端利率持续走低导致险企资产端收益空间不断收窄,若继续维持原有高预定利率,“利差损”风险将进一步积聚,因此通过下调利率实现负债成本与资产收益的动态平衡已成当务之急。从监管层面而言,这是深化“防风险、促转型”改革的关键一步——通过引导理财型产品利率回归理性区间,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的老路转向价值创造的新轨道,为保障型业务释放更多资源。

  回溯近三十年,保险产品的利率从“无序高收益竞争”逐步发展到“市场化动态调控”。

  上世纪90年代初,寿险预定利率完全随市场自由波动,在高利率环境下一度攀升至8%-9%。但1996至1998年央行连续5次降息叠加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保险公司持有的高利率保单与不断缩水的资产收益严重倒挂,“利差损”风险集中爆发。为遏制风险扩散,1999年6月原保监会紧急出台《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将寿险预定利率上限强制降至2.5%,这一举措不仅终结了保险业高收益粗放竞争的时代,更开启了监管介入利率调控的先河。

  2013年,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原保监会适度放开人身险定价限制:普通型人身险法定评估利率提升至3.5%,养老年金险因长期属性可额外上浮15%(即4.025%上限)。政策松绑后,“4.025%预定利率”的养老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迅速成为市场热点,这类产品以“长期稳健收益”精准对接居民储蓄需求,推动行业规模快速增长,但也因利率锁定周期过长,为后续利率下行埋下风险隐患。

  2019年成为重要转折点。当时经济下行压力加剧,10年期国债收益率持续跌破3%,险企长期资产收益已难以覆盖4.025%的负债成本。同年12月,银保监会叫停4.025%预定利率年金险备案,释放出清晰的“防控利差损风险”信号。这一政策宣告高收益长期储蓄险黄金时代落幕,也迫使行业开始反思“规模优先”的发展模式。

  2023年,全球利率下行周期深化,国内10年期国债收益率均值跌破2.7%,险企资产端压力进一步凸显。监管层顺势推动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从3.5%下调至3%,同步将分红型人身险保证利率上限从2.5%降至2%,标志着利率调控从“应急式调整”向“常态化管控”转变。

  2024年,利率调控机制迎来质的突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首次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普通型产品上限从3%降至2.5%,万能型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调至1.5%;同时明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需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参考5年期以上LPR、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核心指标。这一机制打破了此前“固定上限”的静态调控模式,让利率调整更贴合市场实际。

  进入2025年,动态调控机制正式进入实操阶段。一季度中保协发布首份研究值2.34%,二季度进一步降至2.13%,而7月例会确定的1.99%研究值,最终触发了险企的集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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