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反内卷”几乎成了各行各业的关键词、热词。
从传统领域到新兴行业,“反内卷”政策现在涉及的行业,已经包括且不限于光伏、水泥、钢铁、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等,当然,“反内卷”也自然延伸到了最常被贴上“内卷”标签的互联网平台,比如各式各样的补贴大战。
最新的进展,农业农村部召开生猪产业座谈会,进一步强调产能调控及行业高质量发展,而医疗领域也在提出“集采优化不再唯低价论”,可以说,“反内卷”无所不在,深入各个细分领域,表面上,是反无序竞争,反价格战,但更深层次,其实是一次重大而深远的发展模式改革,所谓高质量发展,理所当然的,应该卷质量,而非卷价格。
“反内卷”的目标,应该是从一开始就有确立好的战略方向,就是永不进入“内卷”。
先说说“反内卷”的长效机制。我们说,“反内卷”的目标,应是不入“内卷”,这绝对不仅仅是针对当下的价格战,针对各种已经重复建成的产能的重组和消化,而是为了在更长的时间段内,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减少盲目地、趋同地上项目。
今年3月的两会期间,“反内卷”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到目前,“反内卷”的进展,则是进一步细化了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的路径,相信“反内卷”可能成为“十五五”期间的一条政策主线。
“反内卷”当前的目标很明确,最直接的目标,就是打破无序竞争,扭转价格跌势,给经济增长创造一个良性的通胀环境,这是在内。在外而言,则是应对外部贸易争端和冲突的一种选择,不卷价格卷质量,才能获得更好的贸易条件。
再说说“反内卷”的核心抓手。反内卷需要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其实就在合理价格的确定上,而这个标准,现在已经为适应“反内卷”的新形势而在更新之中。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一是完善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治理“内卷式”竞争;二是完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三是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不得利用影响力、行业优势地位等,强制或捆绑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四是强化对经营场所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范。
价格法修正的重要意义在于,高质量的发展,不再容忍牺牲公平的无序生长,也不再允许地方行政权力以“保护”之名扭曲市场。当市场价格不再被扭曲,才能让价格机制重新成为资源配置的“无形之手”,而一个全市场统一的价格,也让全国统一大市场得以可能,而一个统一的全国大市场,则是一个真正能激发内需潜力的巨大市场。
最后再来说说“反内卷”的真正主体——企业和企业家。在“反内卷”的背景之下,企业如何选择?其实政策也好,价格监管也好,真正要落实好“反内卷”,还是要靠企业的选择,就是要从战略制定之初,就准备永远不要陷入“内卷”的处境中去。
我们看一下国资委给国企提出的“反内卷”要求,就是一个非常准确的定位。7月23日至24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举办地方国资委负责人研讨班,会议提出,要紧紧围绕“三个集中”,优化国有资产增量投向,调整存量结构,带头抵制“内卷式”竞争,加强重组整合,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形成新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优化增量投向,调整存量结构,这就是“反内卷”的根本所在,“反内卷”的目标,是不入“内卷”,“反内卷”的方向,也不仅仅是过去和现在,更重要的是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