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回复省人大代表的答复函中提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将槟榔列为I类致癌物,明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经营场所发现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应督促食品经营者下架,发现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这让槟榔产品再一次受到广泛关注,叠加近期槟榔品牌营销事件,让该品类的受关注程度再次提升。近日,一家企业的高端槟榔品牌,在广州塔举办了发布会,推出了联名礼盒,现场以“帝王贡品与女王座驾”作为宣传点。该消息一经传播,便引起了广泛争议。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在2021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对于此次联名宣传的相关情况,记者向该槟榔企业发起采访,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同样在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食生函〔2021〕1582号)中明确:“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这意味着,槟榔及槟榔制品不属于食品,槟榔被移除食品监管体系。
争议的另一面,则是日益扩大的行业规模和不断加剧的竞争。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槟榔行业市场规模已突破千亿元大关。
记者注意到,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相关政策之前,槟榔品牌曾冠名多个综艺节目以及赛事活动。此前有报道指出,2015年,一家槟榔制品企业在全国6个城市12个频道投放广告,广告费用约为1426万元,广告时长8395秒,投放广告1319次。
2019年3月,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曾要求所有槟榔企业停止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个媒介上的广告宣传。但效果并不明显,不少槟榔品牌仍然在赞助综艺节目,在多个维度进行植入。
转折发生在2021年,彼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
而面对相关汽车品牌方面的否认,尽管该槟榔企业并没有进行公开回应,但显然已经有所行动。记者联系该企业广东的一家线下门店询问联名产品信息,对方表示:“那个是不卖的,我们已经收起来了。”
据该门店工作人员透露,该产品只做展示,不允许售卖,每个门店只有一盒,因此也没有具体的价格。记者联系多家该企业线下门店,得到的都是类似回答。
不仅如此,有门店工作人员透露,之前还可以摆出来展示,但现在“总部要把产品收回去,让我们别摆出来展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