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4 13:22:21 股吧网页版
全国首次!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消费补贴
来源:上观新闻

  7月23日,民政部、财政部公开发布《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这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通知》明确,本次项目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等“六助”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在购买养老服务时,可以在消费券额度内按比例抵扣相关费用。

  该项目于今年7月起,在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以及辽宁省沈阳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新余市、四川省成都市等试点地区先行开展,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于2025年底前在其他省份推开。各个地区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

  《通知》指出,项目坚持自愿申请原则,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以通过“民政通”注册申请,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将按月获得电子消费券。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按有关程序获得相关结算资金。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3.1亿,占全国人口的22%。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全国养老机构达到4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达到36.4万个。

  《通知》显示,补贴资金总体按照9:1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份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承担地方支出责任,省以下补贴资金分担办法由省级财政确定。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央财政已根据全国失能老年人数量和补贴标准等因素测算资金需求规模,并足额预留所需资金,后续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按照“预拨+结算”的方式下达各地;对试点地区的首批补助资金正按程序办理,将于近日拨付到位;地方财政要做好配套资金安排,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风险防范措施,守牢资金使用底线红线;要对本地老年人能力评估数据进行审核把关,提升评估质量和评估效率;要通过线上线下核查等方式,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的抽查检查,防范出现虚假服务、以次充好、“先涨价后抵扣”等行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