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就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责任作出系统性阐释
来源:央视新闻
联合国国际法院当地时间23日在荷兰海牙宣读其关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义务的咨询意见。该院强调,气候变化是一个紧迫且关乎生存的威胁。意见指出,各国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取最大努力避免不可逆气候损害。意见说,温室气体排放毫无疑问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并具有跨境影响。
这是全球首次由国际司法机构就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法律责任作出系统性阐释,具有里程碑意义。
国际法院意见称,违反气候义务是违反国际法的错误行为。根据国际法,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权利至关重要。国际法院呼吁各国必须为当代和子孙后代保护气候。国际法院认为,签署《巴黎协定》的国家必须确保国家自主贡献是渐进式的,并尽可能作出最大贡献。各国必须采取有约束力的措施遵守气候条约,同时工业化国家有义务带头应对气候变化。
此次咨询意见源于2023年瓦努阿图代表联合国大会提出的一项请求。联合国大会随后通过决议,请求国际法院就各国在国际法下对气候变化所负的义务,特别是对脆弱国家和后代的责任,提供法律意见。该咨询意见不具强制执行力,但其法律和道义影响力巨大,或将推动全球气候诉讼案件发展,并为制定更具约束力的国际气候治理机制提供重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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