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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3 15:57:20 股吧网页版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三部门将联手整治车辆运输车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章轲

  国家将进一步规范车辆运输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汽车整车道路货运行业健康发展。

  今天(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制定的《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公布。行动方案要求,聚焦车辆运输车超标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源头装载监管、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坚决禁止超标装载运输违法车辆上路通行,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坚决遏制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现象反弹,维护整车物流市场秩序。

  行动方案称,随着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整车物流成为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重要性日益凸显。近期,部分地区车辆运输车违法超标装载运输乱象反弹,严重扰乱整车物流市场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业内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车辆运输车作为专门用于运输汽车的物流工具,在实际运行中面临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运输效率和成本,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和环境压力。

  专家举例称,近年来,个别车辆运输企业为追求运输效率,部分车辆运输车超限装载(如超长、超宽、超重),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操控性变差,极易引发追尾、侧翻等事故。车辆运输车体型庞大(尤其是半挂式),转弯半径大、盲区多,驾驶员需高度集中注意力,长时间驾驶易疲劳,增加事故概率。

  “车辆运输车的运行需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业标准,但实际运行中,合规性问题频发。”专家介绍,尽管国家早已出台相关规范和标准,明确车辆运输车的装载限值,但部分物流企业为降低单台运输成本,仍超限运输,部分车辆存在“大吨小标”(实际载重远超行驶证标注)、套牌、假证等问题,逃避监管和税费。

  此外,车辆运输车运行范围广(跨区域运输普遍),不同地区的执法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导致监管存在漏洞;部分地区存在“以罚代管”现象,未能从根本上遏制违规行为。

  根据行动方案,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查验,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严肃处理生产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企业。

  上述三部门今天公布的《合规车辆运输车装载超出限值的处罚要求》规定,平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17.1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长头铰接列车装载8辆及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18.1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9辆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22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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