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7月22日电(记者高婷、李文哲)日前,国务院公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在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对实现住有所居、改善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条例》将更加有力有效规范和引导住房租赁市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供支撑。
业内人士表示,业内对《条例》的出台期待已久,《条例》不仅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减少不正当竞争,也让住房租赁企业更加坚定合规经营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在增量提质增效期,《条例》有助于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房地产市场整体发展。
《条例》具有“民生”底色各方权益从此有法可依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住房租赁市场最贴近“房住不炒”的真实居住需求,直接关系人群基数最大的民生保障对象。“《条例》对租赁住房合规要求、租赁合同实名签订、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不得强制解约和腾房,以及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和个人信息保护等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作出相应规定,是一部具有‘民生’底色的法规。”赵庆祥说。
受访住房租赁企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条例》利好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市场相关各方权益都得到保障且有法可依,尤其是加强了对承租人的权益保护,对出租人也有对等的保护和要求。同时,《条例》还有利于出清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和个人出租人,对行业发展来说非常有益,业内对此期待已久。
除了规范和引导住房租赁企业,《条例》还对管理经纪机构做出明确规定。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表示,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是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行为直接关系市场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纪机构贝壳惠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的出台,为整个住房租赁行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范和指引,不仅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减少不正当竞争,也让企业更加坚定合规经营的信心和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第三章和第四章对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的管理要求分开规定。“这有利于住房租赁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对进一步提升行业的规范化水平和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赵庆祥说。
存量提质增效期住房租赁行业“大有可为”
《条例》第五条指出,国家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赵庆祥说,房地产市场已由大规模开发建设转向存量住房的高效利用和充分使用,住房租赁是提升存量住房使用效率的主要方式,也是低效闲置物业按照最高最佳用途进行改造升级的主要方向。
郑州城发安居是一家主要负责收购、改造、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如人才公寓、公租房的住房租赁企业,该公司总经理陈显刚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空置房源除了成套住宅,还有大量商业公寓、写字楼等,急需盘活。他建议,各大城市通过平台公司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时可优先收购商业公寓项目,这些项目由于位置较好、单价较低、租金较高,租金收益率远高于成套住宅。“商业公寓和写字楼等非住宅闲置房屋,通过‘非居改租’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实现民用水电价格,从而在合适位置提供不同需求租赁住房,满足职住平衡需要。”陈显刚说。
中指研究院指数研究部总经理曹晶晶说,近两年,随着存量商品房去库存政策逐步推进,部分城市“非居改租”“收储转租”等取得一定进展,在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地盘活企业存量低效资产。同时需要关注,当前“非居改租”仍面临改造成本较高、用地性质或物业用途变更难、消防报批难等问题,后续相关配套政策仍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
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条例》第十四条明确,国家完善政策措施,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58安居客数据显示,2025 年上半年重点城市租金房价比升至2.17%,核心城市优质租赁资产投资回报率接近5年定存利率,大量长期资本正在不断进入。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租赁市场将进入“机构化运营、品质化升级、金融化助力”的新阶段,未来5年,能够整合政策资源、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的企业将成为市场主导者。
记者在郑州调研时发现,由郑州城发安居打造的住房租赁平台“郑好租”即将上线政务平台“郑好办”,可实现全市住房租赁企业、经纪公司和业主、租客全部在线签约缴费,自动实现租赁备案,打通住房公积金提取通道。据悉,“郑好办”既可实现房管部门全过程监管功能,也能实现企业和个人房源免费发布、出租,有利于整合全市住房租赁大市场,建立和房产买卖一样的“一张网”,便于住房租赁行业全市统一管理,并通过大数据+AI技术加持,更好赋能住房租赁行业发展。
从市场化、专业化的政策导向来看,曹晶晶认为,我国长租公寓企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推动专业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将有助于提升住房租赁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
张波表示,《条例》实施后,租赁住房供给将形成“政府保障+市场主体”双轨制。一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非居改租”等方式快速扩容;另一方面,市场化主体通过长租社区开发、存量资产盘活等方式占据主导地位。
赵庆祥表示,下一步,应尽快细化《条例》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开业信息报送、自然人转租经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具体规定,制定并发布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规定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