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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2 06:39:39 股吧网页版
新增声誉风险解聘条款 明确委员履职“红线” 中证协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迎修订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赵中昊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业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目前正在对《中国证券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据了解,相关修订工作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向行业征集意见。本次修订重点强化了专业委员会的研究职能,新增声誉与品牌维护相关的职责要求,并首次针对委员可能涉及的声誉风险与廉洁从业违纪风险,制定了明确的解聘条款。

  增加声誉与品牌维护职能

  值得关注的是,修订稿特别增加了声誉与品牌维护职能。未来,专业委员会将负责推动行业加强声誉与品牌建设,树立和维护行业形象。

  在委员管理方面,修订稿进一步明确了委员履职“红线”,新增了针对委员和秘书长因声誉风险、廉洁从业违纪风险而引发解聘的相关条款。记者了解到,除主动申请退出的情形外,触发解聘情形还包括: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到重大处罚处分的;被相关部门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导致无法履职的;因个人原因引发声誉风险事件,对行业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未经授权擅自以委员会或者委员会职务的名义对外发表言论,对协会或行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岗位变动或离开相关行业,不再适合担任委员会职务的;任期内三次无合理理由缺席活动,或两年内未实质参与委员会具体工作的等。

  作为配套措施,修订稿在工作纪律部分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秘书长即使以个人名义对外发表言论,若涉及协会或委员会有关工作并对协会或行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协会也将视情况采取提醒、劝退直至解聘等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中证协新规完善了规则体系,将声誉风险纳入委员解聘的情形,并通过穿透式监管堵住借个人身份逃避责任的漏洞。这与中证协此前强化对机构首席经济学家的自律管理相结合,构成了完整的监管闭环。

  2024年底,中证协在业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机构首席经济学家自律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首席经济学家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因其个人不当言行引发声誉风险事件,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公司应从重处理直至解聘。

  “未来,券商有必要重新构建委员推荐机制。除专业资历外,还需将廉洁记录、声誉风险评估等纳入考量,并建立持续的声誉监测机制,以防范因委员个人声誉问题引发的风险传导。”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发挥智库作用

  修订稿进一步强化了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要求其发挥智库作用,对涉及行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境内外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动态和相关政策影响进行研究,参与行业发展重大事项工作的前期论证、后期评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修订稿赋予专业委员会战略研究、政策评估、热点响应和成果转化等核心研究职能,避免了专业委员会陷入“重形式轻实效”的困局。这不仅强化了专业委员会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更推动其从传统的“议事平台”向“行业智库”战略转型。

  此外,修订稿还进一步细化了专业委员会工作成果的使用规范。其明确规定,未经协会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专业委员会工作成果,包括依托专业委员会起草的自律规则、课题研究、培训课程、评估评价、行业或团体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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