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四川证监局公告,决定对成都富坤重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成都富坤重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有关信息;未建立关联交易和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与其他公司共用办公场所,反映出公司未认真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违规行为。

同日,四川证监局公告,决定对成都富坤盈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成都富坤盈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未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未建立关联交易和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与其他公司共用办公场所,专职员工不足5人,反映出公司未认真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四川证监局同时对成都富坤盈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富坤重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成都富坤重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4%。成都富坤盈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同样为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私募机构。
今年1月21日,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朱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证明材料;二是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三是未对个别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四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五是未按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朱菁负责富坤创业日常经营管理、投资决策及信息披露工作,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