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1 23:24:30 股吧网页版
《住房租赁条例》公布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一帆

  今日消息,《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近日正式公布,并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分析称,《条例》将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也将对盘活存量资产以及培育住房租赁企业等发挥重要作用。

  促进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7章50条,涉及规范出租承租活动、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规范经纪机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内容。此前该《条例》征求意见稿在2020年9月发布。

  “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对实现住有所居、改善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

  其中典型问题包括:市场秩序有待规范,对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还不充分;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主体以个人为主,市场化、专业化的机构主体发展不足;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在房源信息发布、费用收取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行为;对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仍需强化等。

  两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当下既需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有关民事法律制度,调整好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有必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更加有力有效规范和引导住房租赁市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供支撑。

  多渠道增加供给

  具体来看,《条例》第五条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作为对比,《条例》删去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包括的,“鼓励通过新增用地专门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内容。

  中指研究院指数研究部总经理曹晶晶告诉记者,近两年,随着存量商品房去库存政策逐步推进,部分城市非居改租、收储转租等取得一定进展,在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地盘活企业存量低效资产。

  不过,她提示当前“非居改租”仍面临改造成本较高、用地性质或物业用途变更难、消防报批难等问题,后续相关配套政策仍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

  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与征求意见稿对比另一处明显的变化,是《条例》旗帜鲜明的提出,“国家完善政策措施,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

  同时,《条例》还对住房租赁企业提出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发布真实、准确、完整的房源信息,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转租经营的,按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

  正如两部门负责人介绍的,虽然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但相比发达国家,目前我国住房租赁行业机构化率仍较低,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主体以个人为主。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截至2025年6月,全国开业规模TOP30住房租赁企业累计开业房源量为135.9万间,占整体市场份额仍较小。

  曹晶晶预期,未来政策有望继续从财政金融、市场培育、非居改租等角度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力度,并结合公积金、人才人口等方面,对供需两端政策持续进行优化。

  加强监管

  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是《条例》的一大重点。

  《条例》明确要求: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者腾退住房等。

  有中介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租房市场乱象频发——虚假房源、押金难退、群租安全隐患、租金随意涨价等问题让租客苦不堪言,而房东也常遭遇房屋损坏、拖欠租金等困扰。在她看来,相关规则对二房东、迷你小户型的打击最大,“二房东为了利益最大化,基本会对房子进行改造,增加房间数量”。

  曹晶晶则提示关注建设合同备案制度的潜在作用。“合同备案制度有助于规范租赁市场秩序,也为承租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了依据。此外,合同备案制度的实施,也有助于政府掌握租赁市场动态,为后续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提供数据支持。”曹晶晶表示。

  此外,《条例》还从四大主要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规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住房租赁合同、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租金水平信息等。

  “整体来看,《条例》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曹晶晶表示,《条例》将有力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也将对盘活存量资产以及培育住房租赁企业等发挥重要作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