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核准申港证券通过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林倩)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申港证券通过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批复,核准申港证券通过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子公司工商设立登记,修改公司章程,并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证监会要求申港证券应当依法完成子公司筹建工作,配备人员、系统、场所,筹建情况通过公司住所地证监局现场检查前,不得实际开展业务。
证监会还表示,申港证券应当切实履行母公司的管控责任,加强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定措施切实防范与子公司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风险,督促子公司稳健经营、依法展业。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住所地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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