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韩忠楠秦燕玲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强化项目服务保障、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简化再投资新设企业有关办理流程、便利外汇资金使用、畅通相关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并落实支持政策等方面,多维度促进外资企业更好地在中国市场持续深耕、长期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未来将结合当前外资企业再投资时关注的重点领域,研究出台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形成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合力。
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是当前稳外资的重要方面,年初印发的《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就已明确,将“研究制定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措施,促进外资企业在华所获利润更多用于再投资”。
“在华投资的外资存量约为3.5万亿美元,利润按全球直接投资的平均水平3%~5%来算,一年也能超过1000亿美元。”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潘圆圆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外商在华多年累积的利润存量很大,这部分资金是引外资的重要增量资金来源。
当前,全球外国直接投资规模萎缩,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2025年世界投资报告》,2024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11%至约1.5万亿美元,连续第二年下滑。因此,“抢存量”尤其是大体量的或与技术相关的资金,已成为全球各主要经济体稳外资的重要方面。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目可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并享受相应支持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时,灵活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初期用地成本。
外汇资金使用方面,《通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以合法产生的外汇利润、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的,相关外汇资金可以按规定在境内划转。在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或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
潘圆圆认为,要稳定外资,除了推出各类有利于长期投资的措施外,还要推出强化短期流动资金调配、便利资金使用的政策举措,这些也都是外资比较看重的。前述举措可以提高外商资金调配的便利程度,加上增强外商融资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举措,可以多角度便利外商进行资金整合。
《通知》还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所需的外方关联股东贷款、熊猫债,有关部门也将优化管理流程,将其纳入“绿色通道”管理。
一段时间以来,“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成为更多外资企业的共识。德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首席代表兼总经理张琳向记者表示,今年一季度,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对70家会员企业进行调研,近70%企业明确表示在2025年及今后会加大对华投资,其中有超过78%的企业重点投资将聚焦在研发领域。
多家外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加码在华投资布局,既锚定中国庞大的市场规模与消费潜力,更看重高端制造、数字经济及新能源领域迸发的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