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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9 00:19:50 股吧网页版
债券承销费再现“地板价” 恶性竞争破坏行业生态
来源:中国经营报

  债券承销再次刷新“地板价”,6家金融机构分食63448元承销费“蛋糕”,最高报价3.5万元,最低仅700元。

  7月1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火速宣布对这6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直指低价承销乱象。此前,交易商协会刚发布新规,明确要求“承销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

  “700元承销费,看似荒诞离奇,实则是当前债券承销市场极度内卷的结果和极端体现。”一位券商固收人士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不是个案问题。债券承销“地板价”现象长期存在,已经对债券承销行业的健康生态造成严重危害。

  某债券承销人士分析,债券承销市场低价竞争的根源在于,主承销商通过压低费率换取大额发行所能带来的综合收益。为了争夺项目、做大份额提升规模排名,主承销商往往主动降价抢标。这进一步推高了优质发行人的议价能力,导致费率不断下行,市场因此陷入“降价抢份额—份额推排名—排名助夺标—夺标再降价”的恶性循环。

  超低承销费抢标

  7月10日,广发银行公布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主承销商招标结果,6家头部机构中标,除兴业银行(601166.SH)为商业银行外,其余5家均是大型券商。据悉,广发银行本次招标项目规模达350亿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记者查询广发银行供应商服务平台网站发现,中选单位预估服务费的分配情况已经被删除。但记者从天眼查平台可看到相关信息,6家机构承销费总额63448元。其中,中国银河证券(601881.SH)和兴业银行报出700元“地板价”,广发证券(000776.SZ)报价1050元。国泰海通(601211.SH)、中信证券(600030.SH)、中信建投(601066.SH)报价分别为4998元、2.1万元和3.5万元。

  有券商人士犀利评价:“700块钱,连我们团队去银行开个会的差旅费都不够。”

  这样报价是否合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受访业内人士表示,核算这笔业务的综合成本,需要从多个环节进行详细拆解,包括前期尽调环节,材料制作、监管沟通、路演推介、簿记建档和销售分配环节,系统支持以及合规风控环节。综合来看,700元或1050元的报价远远低于上述环节所产生的综合成本。

  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银河证券和广发证券方面,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受访人士分析,金融机构采用超低价策略,很可能是针对特定的优质发行人,如AAA评级、大型银行、央企等。这类客户之所以被券商争抢的主要原因在于,它们具有极高的信用资质和市场影响力。AAA评级意味着违约风险极低,能够吸引大量投资者,保证债券的顺利发行和销售。

  金融机构的恶性竞争也引发有关部门关注。7月11日,交易商协会表示,将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对相关机构启动自律调查。若相关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自律规则的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自律处理。

  此前,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自律管理,针对市场成员近期反映的低价承销、低价包销、拼盘投资、利益输送等问题,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明确要求:“承销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

  规模为王,增收不增利

  明知血亏,头部机构为何仍趋之若鹜?答案或藏在“规模为王”的逻辑之中。

  多位投行人士向记者指出,其核心驱动在于对市场份额的白热化争夺。当前债券承销市场已形成“规模即话语权”的共识——更高的承销金额意味着在后续项目争夺中的显著优势。

  “大型银行、央企、省级平台等优质发行人往往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与它们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可以获取更多的业务信息和资源,为未来开展多元化业务创造条件。”受访业内人士分析。

  “规模为王”策略正在拉大头部机构优势,但代价也显而易见。本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以来,券商承销总规模呈现强势上升状态,但是行业承销手续费费用逐年下降,“增收不增利”现象突出。

  具体来看,2021年—2024年,券商年度承销总规模分别为5.16万亿元、6.23万亿元、6.2万亿元、14.45万亿元。与之对应的承销手续费及佣金费用逐年下降,分别为64.89亿元、58.36亿元、48.63亿元、30.84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中金公司、华泰证券霸榜前五,这5家公司分走市场近五成“蛋糕”,从市场格局来看,强者恒强趋势显著。

  承销规模上升之势亦延续到2025年上半年。Wind数据显示,全市场债券发行金额为44.68万亿元,同比增长16.59%;券商债券承销金额为7.34万亿元,同比增长20.75%。其中,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中金公司的承销额分别为10400亿元、7599.8亿元、7146.8亿元和6527.7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债券承销“地板价”现象长期存在,对债券承销行业的健康生态造成严重危害。“从行业竞争角度看,会引发恶性价格竞争,导致承销商为了争夺项目不断压低价格,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一些中小承销商可能因无法承受低价而退出市场,减少市场的多样性。从服务质量方面,低价可能导致承销商减少在项目中的投入,降低前期尽调、材料制作等环节的质量,影响债券的发行质量和投资者的利益。”新智派新质生产力会客厅联合创始发起人袁帅表示,长期低价会使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降,影响承销商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利于行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最终损害整个债券承销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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