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方案》),明确今年将实现跨电网经营区交易常态化开市,有力支撑度夏期间电力保供,并探索达成多年期绿电交易签约。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跨电网常态化交易机制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将分别收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经营区内的跨电网交易需求,通过交易平台间的信息交互实现供需精准匹配,按照交易类型由一方交易机构完成出清,交易结果在两侧平台实时共享、共同披露。
此次交易机制的建立有何意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韩放告诉新京报零碳研究院,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的建立,意味着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分别组织电力交易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范围的“网上电力商城”,两个电网的经营主体能够基于一套统一的制度和规则实现跨经营区交易,实现了电力资源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上自由地流动。
为何建立:国网、南网两网分割亟待解决
《方案》指出,原则同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充分发挥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作用,促进电力市场互联互通,提升网间通道利用效率,强化各层次市场的衔接协同,保障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高效运行。
为何要建立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
核心原因在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个电力市场互不联通,已成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关键堵点。经过十年的探索实践,我国电力行业实现了从“计划电”到“市场电”的重大转型,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6万亿千瓦时,占比达63%。国网、南网在各自经营区内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力市场,但两个市场互不联通,两网间缺乏常态化市场交易机制,电力互济主要以政府间协议、应急调度为主,“一线一议”“一事一议”,频次少、规模小、灵活性差,制约了网间通道的充分利用和互济作用的充分发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推进,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增加了系统的随机性、波动性,依靠大电网在全国范围内促进富余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任一经营主体在电力市场的注册信息,由首注地交易机构向对侧共享,实现“一地注册、全国共享”,经营主体无须进行重复注册,即可在两网经营区内灵活开展交易业务。蒙西电网的用户也可以通过这一机制实现与南方电网经营区的交易。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介绍,此次批复的《方案》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针对不同交易类型,详细设计了交易组织、安全校核、交易执行、交易结算、绿证划转、信息披露等跨电网交易业务流程。中长期、现货、绿电交易等各类交易类型均可在电网间灵活开展。二是明确了跨电网交易的安全校核及执行原则。任何一笔跨电网的交易,都需要经过两侧电网的双重校核,按照最严格的安全标准进行执行,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三是明确了交易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互认的原则。交易需求、供需信息、交易结果、注册信息等相关数据在各交易平台间实时共享、共同披露,大幅提升了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便利程度,降低了交易成本。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刘敦楠指出,此次《方案》绿色电力交易部分延续年初机制先行探索成果,推动规则衔接从方案探索走向系统集成。今年3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按照“统一开放、共同组织、规则衔接、数据共享”的原则,尝试以联合出清方式组织完成全国首笔跨经营区绿电交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方案》延续先行探索成果,在准入、交易、划转等关键环节规范化,推动跨经营区绿电交易从阶段性方案探索走向常态化运行升级。
韩放告诉零碳研究院,通过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不仅能够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效率、让市场更有活力、企业更多选择、用电更加经济和稳定,而且能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让塞北的风光能够送到岭南,让西南的水电送到沿海,让全国清洁能源用得更多、天空更蓝。
有何创新:实现资源端与消费端的直接交易
《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显示,将力争年底前开展闽粤直流输电权交易试点。非福建、广东两省之间的交易,使用闽粤联网输电价暂按每小时2.56分/千瓦收取,网损折价暂按上一年综合线损率计算。
“《方案》创新市场交易模式,建立了绿色电力交易在全国范围的常态化交易机制。”清华大学教授、电机系主任康重庆指出,《方案》允许发电企业以单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作为交易单元、电力用户(含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自主选择参与跨电网经营区的绿色电力交易,减少代理层级以加强绿色资源供需的自主匹配。在市场机制层面实现了资源端与消费端的直接交易,为构建全国性绿电消费市场扫清体制机制障碍,为南方绿电送长三角、西北、蒙西绿电送南方等交易铺平了道路,极大地拓展了绿电的消纳空间和市场范围。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院长凡鹏飞指出,运营互商是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顺畅运行的前提与保障。《方案》建立了两网之间制度化协商合作机制,明确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交易中心、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联合组织开展跨经营区交易、联合发布交易结果、联合开展交易结算,要求双方协商设计交易机制,共同明确信息交互格式、接口标准,协同完善交易平台功能,确立了“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运营互商”模式通过联合组织、共同协商、协同运作,保障了交易流程的统一性、安全性和可执行性,有效破解了因两大电网独立运营、规则差异、系统特性不同带来的天然壁垒。
“站在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关键节点,应以《方案》实施为新起点,推动电力市场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内深化建设。”刘敦楠认为,我国电力商品兼具公共资源与一般商品双重属性,在通道紧张、供应稀缺时,电力资源配置应体现公平性,侧重作为公共资源的调配与保障功能;而在安全域内、供给充裕时,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价格引导实现资源高效配置。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考虑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承载的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优化跨区资源配置、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支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多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