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联合普陀公证处推出养老预付费公证提存监管模式,该区正在运营的54家养老机构均已签约,入住老人预付的押金正陆续转入公证提存账户。
随着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为迅速回笼资金、增加客户黏性,采取了预收费模式运营,比如预收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等。同时,也有少量企业以预付费之名行集资之实,将预付费收入作为运营资金主要来源,甚至推出“投资床位可返利”“交纳本金越多入住折扣越高”等高风险的灰色经营手段,一旦客源不理想,则容易资金链断裂,引发维权困境,伤害老人利益。
除了养老行业,偏爱预收费模式的还有房地产、教培、健身等行业,近年来,这几个行业爆雷现象不绝于耳,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麻烦,也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挑战。2024年,民政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养老服务费最长预收周期和押金最高预收额度,由省级民政部门根据本地情况确定,但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为确保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文件中“12个月”“12倍”的尺度可谓把握审慎、留有余地,就各地发布的具体管理办法来看,也有不少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将预收费周期限缩至3到6个月不等,因地制宜为养老机构预收费进一步拧紧“安全阀”。
各地加紧落实《指导意见》,进一步出台地方细则就显得尤为重要。除了事前防范违规收费,事中防范也要更细更实。以前述上海市普陀区为例,除了采用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预收费的模式,还探索使用公证提存模式对预收费进行监管。由于提存账户独立于机构财产之外,即便养老机构破产或涉诉,资金也能免于冻结或被挪用。该账户的资金提取条件也很严苛,每笔支出需消费者和机构双方确认,公证处审核无误后方可放款,这就从根源上杜绝了乱扣费现象。
也有地方鼓励引入保险机制,这些都是值得参考的探索。而除了事前事中有必要形成常态化监管,事后更要在司法层面加大执法力度,给予有效震慑,促进养老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南都暗访发现有些养老机构以“康养社区”为名不进行备案并规避监管,对于类似的擦边球行为也有必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细则规范。
盯紧管好养老机构这一小切口,是提升大民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对此,要进一步提升风险预警灵敏度、增强部门协同治理,对养老机构形成常态化、全链条监管,让预收费的“安全阀”拧紧,监管的“安全链”绷紧,老年人的“钱袋子”才能兜实、绑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