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7 08:15:30 股吧网页版
银河证券:多因素共同推动证券板块景气度上行 配置正当时
来源:人民财讯 作者:刘良文

  中国银河证券研报表示,科创成长层正式落地,核心价值在于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本市场制度支撑,同时也为券商投行业务高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银河证券认为国家“稳增长、稳股市”、“提振资本市场”的政策目标仍将持续定调板块未来走向,流动性适度宽松环境延续、资本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投资者信心重塑等多方面因素共同推动证券板块景气度上行,中长期资金扩容进一步增强证券行业基本面改善预期,板块配置正当时。

  全文如下

  【银河非银张琦】行业点评丨充分吸收市场建议,科创成长层正式落地

  核心观点

  事件:7月1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以下简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精准定位未盈利硬科技企业,填补制度关键空白科创成长层的设立,是科创板制度体系的一次精准升级与关键补位。成长层明确聚焦“技术实现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上市时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硬科技企业,将存量的尚未盈利科创板公司及未来新上市的未盈利公司纳入专属监管与服务通道。这一设计精准识别并覆盖了半导体、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但具有颠覆性潜力的硬科技赛道企业,解决了原有制度下此类企业因短期无法盈利而可能面临的市场压力,为其提供发展缓冲期。

  创新“新老划断”退出机制,平衡改革力度与市场稳定 《指引》在调出机制上采取了“新老划断”的差异化设计。对于增量公司(新),设定相对积极的调出标准(满足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旨在激励其加速技术转化与市场开拓,尽快达到稳定发展阶段。而对于存量公司(老),则保留了更温和、更易预期的调出条件(首次实现盈利),降低了对现有公司和投资者的冲击,保障了市场平稳过渡。

  构建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筑牢投资者保护底线在支持科技创新的同时,《指引》同样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一是对于板块内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性的深度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在年报中详尽剖析未盈利原因、潜在影响及持续性风险,并在临时公告中及时预警负面事项。二是实施特殊标识管理(U标识)并辅以新投资者专项风险揭示书签署要求,提升市场对高风险标的的辨识度,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同时,增量标的和存量标的分别用“成”和“成1”加以区分。三是压实中介机构持续督导责任,要求其主动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风险,切实履行“看门人”职责。

  基于征求意见稿做出修改,明确相关指标计算口径此前,上交所就《指引》广泛征求意见,收到各类市场主体反馈意见建议40余条,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合理吸收采纳并修订。其中,最主要的修订是明确了科创板成长层调出条件中净利润的计算标准,新增说明:“净利润、实现盈利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防止公司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规避调出,强化财务真实性要求。

  投资建议

  科创成长层正式落地,核心价值在于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本市场制度支撑,同时也为券商投行业务高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认为国家“稳增长、稳股市”、“提振资本市场”的政策目标仍将持续定调板块未来走向,流动性适度宽松环境延续、资本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投资者信心重塑等多方面因素共同推动证券板块景气度上行,中长期资金扩容进一步增强证券行业基本面改善预期,板块配置正当时。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不及预期的风险、资本市场改革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资本市场剧烈波动的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