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牵着民生,连着文明。记者在一些城市看到,一些地方通过在居民小区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废旧物资回收点(简称“两房”)来提高分类投放和收集效率。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两房”的垃圾处理设施也存在建设进度慢、运转效果差等问题。
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属系统工程,无法一蹴而就,需全社会共同努力。而“两房”设施作为垃圾分类收集收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建设管理上形成长效机制,避免一时轰轰烈烈、后续半途而废。
多种矛盾导致投诉高发
2017年,西部某市被列为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2022年,当地探索建立“分、投、收、转、处”全程分类场景治理模式。在此过程中,作为大量生活垃圾产生点位的居民小区成为矛盾多发地。
记者梳理发现,因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群众投诉及网络舆情高发。数据显示,仅2023年,通过“12345”“融媒问政”等渠道,全市收到的相关投诉就有2.5万余件。
在这些投诉件中,关于生活垃圾收集点选址不合理的意见建议较多。尽管官方给出了解释,但一些群众仍不买账。
某小区有1600余户,有居民提出,垃圾站建在路人必经的小环岛人行道路上,既不利于过往车辆和人行,产生的细菌和臭味也可能对生活环境和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对此,信访部门回复称,此举完全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和建设规范,建设利用的是市政处所属空地,非小区红线范围,该空地距离小区最近单元约40米,且中间间隔一道围墙。此外,因生活垃圾收集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点背靠单元楼,只要内部规范管理、定期清洗,不会产生异味等环境污染问题。
除了建设过程有争议,投运后关于设施形同虚设、建了不用的质疑也不少。有市民反映,某大厦楼下一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建好后却没有投入使用,垃圾桶被电线捆住,不能打开。
记者街访时也看到,一排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的柜子处于断电状态,多个生活垃圾收集点、废旧物资回收点地面上脏污痕迹重,四种颜色的垃圾桶除了外观不洁净,还出现了垃圾混装、漫溢和积压。
部分小区保洁阿姨称,此前为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并推动垃圾分类,小区在楼层内也摆放了干湿垃圾桶,但后来效果不佳,同时也为减少楼层卫生问题,除一楼外的桶又撤掉了。
起步阶段困难重重
记者调研发现,在不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和痛点。
——站点建设难选址,设施短板还需补齐。垃圾分类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根据某地统计,截至2023年底,当地3565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治理单元,还有1965个尚未建设收集点。主要原因是城区地理空间有限,部分居民小区很难找到合适位置。
一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加快设施修建,她们制定了设施设置导则,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了配套政策,解决了“两房”设施审查验收联动不够等问题。记者在一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设置垃圾分类设施等生活圈服务要素相关事宜的通知中看到,一些小区建设的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点等公益性市政设施,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后期不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前期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物业服务不到位、管理责任没有压实。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同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差异性大。生活垃圾“混装混投”、环境脏乱差的小区,普遍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与居民有长期矛盾。在个别超大楼盘内部,多家物业公司还出现了拖欠保洁员工资的情况,导致物业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环卫处处长说,一些物业公司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视不够,服务人员少,存在收集不规范问题。记者查阅2022年该市出台的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其中要求,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服务作为环境卫生服务的内容进行约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垃圾混投主体数量大、范围广、违法程度轻,普遍存在着“法不责众”的心理。
——居民习惯难养成,文明素质有待提升。“没有人强制说要分”“家里垃圾都装在一个垃圾桶,分起来麻烦”“我分了,别人不分;前端分了,后面又混在一起,还不是等于零。”……部分受访市民称。一位长期关注垃圾分类的人大代表表示,单位、家庭和个人作为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分类知识欠缺、分类意识淡薄、知晓率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导致“两房”设施利用率低、作用有限。
“没有把自己作为主体的角色去讲,你的责任是什么?”一些基层干部表示。据了解,目前随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化以及为基层减负的考量,国家层面已经明确提出不倡导“撤桶并点”、桶前值守,反对由保洁员代替居民进行分类。
亟待进一步精细化管理
“我国大部分城市垃圾分类处于从起步向发展过渡的阶段,多种矛盾错综交织,对精细化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固体废物控制与资源化教研所所长刘建国撰文指出,在垃圾分类的起步阶段,后端分类处理设施能力不充分,结构不合理,后端设施能力不够决定了前端分类成效不可能很高。而到了垃圾分类的发展阶段,由于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这个阶段居民分类投放参与率低、准确性差成为主要矛盾,制约了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
为解决这个矛盾,通常需要政府投入大量人员和财力来强化监督管理。但是本质上分类投放是作为垃圾产生者的居民的责任,进度快慢、成效高低主要取决于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有赖于社会文明程度的逐步提升,需要较长时间来实现全民参与,特别是持续主动地参与,不能操之过急。如果急于求成,就会出现责任混淆、责任转嫁、“治标不治本”等问题,长远来讲无助于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和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
受访者认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这项工作不能沦为“面子工程”,需要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提升实际成效。
加强党建示范引领。“一个好办法就是每个党支部书记经常要去垃圾桶看一看、翻一翻、聊一聊,帮助提高党员和群众意识。”一位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干部介绍。
主动发挥志愿者作用。部分基层干部提出,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不健全,开展大范围的志愿者服务或公益活动较少,应当进一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进一步落实投放管理责任。一些人大代表建议,监督不能停留在道德层面,更需在技术、制度和管理层面落实。如细化“单位管职工、社区管居民、学校管学生、物业管保洁、部门管行业”责任体系,建立生活垃圾收集点管理运营考核制度,加强对已建“两房”设施的管理使用,畅通投诉监督渠道,做好宣传解释、教育引导工作,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逐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