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6 23:17:49 股吧网页版
来了!首批10只科创债ETF今日上市!
来源:中国基金报

  受到近300亿元资金追捧的首批科创债ETF,将于本周四(7月17日)集体上市交易。10只产品正式登陆沪深交易所,投资者将迎来参与科创债市场的高效投资工具。

  此次科创债ETF推进节奏非常高效,从产品上报到上市仅用了一个月。从上市交易公告书披露的信息来看,机构是本批产品的认购主力。

  业内机构表示,科创债ETF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兼具稳健收益与政策红利的资产配置新选择,投资者可以结合自己的风险偏好和久期管理进行适当配置。

  首批科创债ETF于7月17日集体上市

  债券ETF市场首批“硬科技赛道”产品上市。

  根据公告,7月17日,10只科创债ETF中,嘉实、景顺长城、南方、富国4家基金公司旗下产品将登陆深交所;易方达、华夏、招商、博时、广发、鹏华等6家公司的产品将登陆上交所。

  业内机构表示,首批科创债ETF的上市,将为投资者高效布局债券“科技板”提供便捷的指数工具选择。

  为保障产品上市后平稳运行,多家基金公司积极行动,包括与做市商探讨做市方案、升级和优化公司IT系统、组织内部培训以及与交易所、指数公司等合作推出投教活动等。

  首批10只科创债ETF的诞生,可谓跑出了“加速度”。6月18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提出“加快推出科创债ETF”,10家基金管理人于当天下午上报了首批科创债ETF。

  7月2日10只产品正式获批,7月7日首发当天“一日售罄”,7月10日全部成立,募集资金合计达290亿元;再到7月17日上市交易,全程用时仅一个月。

  一位公募人士表示:“从上报到获批,再到发行、上市,科创债ETF打的都是‘闪电战’,体现出资本市场对科技金融的强力支持,也反映出基金公司等各方参与者的高度重视。”

  机构担当认购主力

  上市交易公告书显示,机构是首批科创债ETF的认购主力。

  从持有人结构来看,8只科创债ETF的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均超过90%,部分产品的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高达99%。

  前十大持有人均为机构投资者,包括信托、券商、银行等,亦有养老金产品。

  其中,兴业银行作为托管行,成为5只科创债ETF的第一大持有人,分别是科创债ETF招商、科创债ETF景顺、科创债ETF嘉实、科创债ETF易方达、科创债ETF南方,总计持有41.4亿份基金份额,成为认购科创债ETF最多的机构。

  此外,银河证券也现身多只科创债ETF前十大持有人名单。它是科创债ETF华夏的第一大持有人,持有4.5亿份,占比为15.2%。同时,银河证券还是科创债ETF博时、科创债ETF嘉实、科创债ETF鹏华的第二大持有人。

  此外,国投证券、中信信托、建信信托等也出现在多只科创债ETF的前十持有人名单中。例如,科创债ETF富国的第一大持有人为国投证券,占比为4.83%;但其个人持有占比最高,达到四成以上。科创债ETF广发的第一大持有人为中信信托信益5号,占基金份额比例为16.85%。

  鹏华科创债ETF基金经理王中兴认为,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配置科创债ETF有助于机构践行支持国家战略的投资理念。科创债集中在AAA级信用债,机构可以一键配置高等级科创债主题,无需自建信用研究团队筛选个券,大幅降低了操作成本。

  尽管首募的最大买家是机构,业内认为它其实适合各类投资者。南方基金指出,债券ETF力求帮助各类型投资者实现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择时策略和久期策略,是一类较好的债券型工具产品。

  或在短期带来信用债的增量配置需求

  业内机构认为,首批科创债ETF上市后影响力将持续扩大,将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以提升流动性和活跃度。

  科创债ETF上市后,将采用T+0交易机制、实物申赎模式以及做市商报价制度,能更高效地满足投资者的配置和交易需求,将吸引多元投资者参与。

  从需求角度看,中金固收团队认为,首批科创债ETF上市后预计仍有一定申购规模,或在短期带来信用债的增量配置需求。

  天风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认为,信用债ETF作为市场信用债投资的新选择,具有流动性好等特征,值得关注。但也需要注意信用债ETF规模增长可能会造成债市波动加大。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在过往债券ETF的管理中,部分公募与市场头部机构在多个维度已有密切合作,包括做市、代销、交易、托管等方面的全面协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