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6日电 1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大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优化就业结构,促进残疾人就业质量稳中有升,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提质增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环境。
据了解,当前我国残疾人大部分生活在农村,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就业年龄段,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对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仍有将近80%的持证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地区。”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唐珂介绍,一方面,要密切关注低收入残疾人群体生活状况,强化关心关爱、做好监测帮扶,防止特殊困难残疾人群体返贫致贫;另一方面,对其中相当数量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意愿的农村残疾人,积极开展产业、就业帮扶,促进就业增收,也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唐珂表示,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需要在帮扶力度、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拓宽就业渠道同向发力。
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落实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帮扶措施。依托东西部协作等对口帮扶机制,探索实施更多带动残疾人的产业项目、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爱心岗位,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残疾人,在技能培训、稳岗补贴、交通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增加转移收入。
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吸纳就业、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家庭的带动帮扶。引导农村残疾人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参与农业生产经营、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加大对扶残助残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农户提供便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
拓宽农村残疾人就业渠道。引导乡村工匠吸收带动有意愿的残疾人学习技能技艺,对有传统技能技艺的残疾人,推荐认定为乡村工匠培育对象,帮助提升就业技能、拓展就业范围。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到农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条,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更多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