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6 01:02:20 股吧网页版
既省时间,还省手续费 深圳创新推动存量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免费托管服务
来源:深圳商报

  一个月前,市民张先生完成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后,来到位于侨香路上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福田管理部,与卖房业主、公积金中心签署了一份三方协议。

  接下来,他将首付款转入公积金中心的资金托管专户,并向银行提交了贷款300万元的申请。待银行发放贷款后,公积金中心将托管资金划转至卖方贷款银行及卖方,并督促卖方贷款银行及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从签署三方协议到最终领到房产证,整个‘带押过户’手续前后花了不到1个月的时间,还省了约3万元手续费,太方便了!”张先生说。

  昨日,记者从公积金中心获悉,自去年5月在全国率先推出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免费托管服务以来,公积金中心已陆续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等25家银行顺利落地该项服务,帮助像张先生这样的购房者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

  有效降低房屋交易成本与风险

  在传统的二手房交易场景中,当待售房产仍存在未结清的银行贷款时,需要卖方先行完成 “赎楼” 这一关键环节。具体而言,就是卖方需自行筹备资金(自筹、向亲友或第三方垫资机构借款等),将剩余的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一次性还清,待银行确认后,解除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完成上述全部流程,该房产才具备过户交易的基本条件,才能继续推进买方贷款申请、产权转移等环节。“这种传统的方式不仅会产生‘过桥费’及委托公证费等‘赎楼’费用、办理时间较长,还可能因流程延误增加成本。”公积金中心交易服务部相关负责人说。

  2024年5月,公积金中心依托对住房公积金资金的管理经验、对标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建设运维经验,以及与各商业银行已建立的合作基础,创新推出了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托管免费服务,由公积金中心设立资金托管专户免费托管交易资金。

  在该服务模式下,买方直接将首付款存入托管专户,房产过户后,买方贷款银行同样将发放的新贷款存入该专户,再由公积金中心依据不动产登记中心回传的信息,按照三方协议直接划转给卖方贷款银行和卖方。如卖方名下还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房产过户后,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直接获取卖方未结清公贷信息,将托管资金直接划款还贷。

  “买房者在这个过程中不用花一分钱。”公积金中心交易服务部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按照市场通行做法,以前二手房 “赎楼”交易模式需支付“过桥费”、委托公证费等。现在通过公积金中心办理,不会产生额外资金成本。跨行交易通过托管系统协调,减少沟通时间成本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交易风险。买卖双方的贷款银行还可登录存量房“带押过户”资金托管系统实时查询、获取交易进度,原本横亘于买家、卖家、银行之间的“信息孤岛”也被逐一打破。

  以小切口助力市场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带押过户”资金托管打破了传统房屋交易由买卖双方、双方贷款银行和第三方机构签订的“五方协议”,由公积金中心直接与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买卖双方仅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三方协议”,交易效率同步提升。

  “为了提升便民程度,我们还在多个环节引入线上办理方式,市民可以在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在线申请跨行‘带押过户’同意函,在i深圳App上签署线上‘三方协议’,查询《交存通知书》和《到账通知书》、资金流向等,尽可能让市民少跑腿。”公积金中心交易服务部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初,“深圳市存量房实现跨行‘带押过户’免费资金托管”成功入选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办)组织评选的2024年深圳市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打造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房屋交易服务。

  同时,继续探索扩大 “带押过户”业务的适用范围,持续强化跨部门协调对接与信息共享,加强对“带押过户”资金托管业务的宣传和培训,提升房地产交易市场服务水平,助力深圳持续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

  专家点评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推行‘带押过户’免费资金托管,实现卖方公积金贷款的快速结清,托管资金的自动清分,这进一步简化、优化了‘带押过户’交易流程。这个产品求真务实,化解了不动产市场当中‘带押过户’交易的痛点、堵点、难点,提升了房产交易的服务效能,进一步释放了房产市场交易的活力。”

  ——张丽杰(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