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不足半年,民生信托总裁刘海利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一则限制消费令引起业界关注。在一桩信托纠纷案执行过程中,因民生信托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民生信托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海利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明确限制其实施多项高消费及非必需的消费行为。
民生信托及公司法人被“限消”
资料显示,北京金融法院于2024年12月09日立案执行朱某申请执行的信托纠纷案件,因民生信托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民生信托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海利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限制消费令,如民生信托(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北京金融法院提出申请。
限制消费措施自限制消费令发出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解除。如公司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刘海利担任民生信托总裁尚不到5个月。今年2月20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核准刘海利担任民生信托总裁、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资料显示,刘海利于1981年出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托行业从业经验10多年,2015年加入民生信托负责财务、资金等管理工作。
这不是民生信托及公司高管首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记者查询天眼查显示,今年4月28日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已经向民生信托和刘海利发布了10份限制消费令。2024年,民生信托和彼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张喜芳也多次被发布限制消费令。
民生信托为原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012年12月,原银监会批复公司重组及股权变更方案。2013年4月更名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民生信托的注册资本为70亿元,控股股东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后者为泛海控股所属公司成员。
2020年踩雷“百亿黄金造假案”成为公司经营转折点,此后房地产下行及股东陷入财务困境,公司业绩亦急转直下。截至2022年末,民生信托存续信托项目289个,存续信托本金余额为991.79亿元,信托资产总额984.49亿元。同年,民生信托合并营业收入13.43亿元,净亏损37.06亿元。
2024年4月11日,民生信托在官网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中信信托、华融信托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聘请上述两家公司为其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还有这些公司及法人被“限消”
近年,一些信托公司经营爆雷、诉讼缠身,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现象并非个案。
7月4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对雪松信托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伟明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该院于2025年2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郑某申请执行雪松信托劳动争议一案,因雪松信托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依照相关规定,对雪松信托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雪松信托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伟明不得实施相关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今年3月,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也对雪松信托及韩伟明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雪松信托的前身是1981年6月在江西省南昌市注册成立的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省发展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赣州地区信托投资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为新的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更名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雪松控股集团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同年6月,原中江信托更名为雪松信托。
近年来,雪松信托因涉嫌自融饱受质疑,叠加宏观经济与行业周期,其经营状况步步恶化。其2022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托报酬收入为2.24亿元,同比下降超60%;净利润为-1.83亿元,合并口径下的净利润为1.48亿元,亏损额较2021年进一步扩大。此后公司未再披露年报。
韩伟明2022年起担任雪松信托董事长。2022年3月,原江西银保监局核准韩伟明雪松信托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雪松信托2022年年报显示,韩伟明是厦门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武汉分行、原江西银监局、原江西银监局上饶银监分局、原江西银保监局就职,2020年4月入职雪松信托,曾任公司监事长。
今年3月,华澳信托被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显示,该院于2025年2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宋某申请执行华澳信托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华澳信托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华澳信托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瑞忠不得实施相关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除了华澳信托和公司法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天眼查显示,华澳信托两家股东也已多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华澳信托是由重庆融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9年迁址上海,更名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5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华澳信托有两家股东,其中重庆融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重庆融达”)持股比例50.01%,财信集团持股比例49.99%。而实际上,重庆融达是财信集团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也就是说华澳信托由财信集团100%控股。
近年来,在地产下行背景下,财信集团遭遇经营困境和现金流危机,多家关联公司所持资产被各级法院冻结。去年10月,财信集团启动预重整工作。今年2月,财信地产、财信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华澳信托近年经营亦陷入困境。
3月21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澳信托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00万元,董事长吴瑞忠等三名高管被警告并罚款共计85万元。根据处罚信息,华澳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资产分类不准确、未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非洁净转让表内不良资产,违规刚性兑付,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用印管理不规范、违规销毁用印记录及资料。
信托公司及法人代表被发布限制消费令,是信托公司风险问题的集中显现。当公司无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确定的义务,且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可能会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这些限制措施旨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社会信用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提到,“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