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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4 20:01:30 股吧网页版
债券承销服务费畸低 交易商协会启动对6家主承销商自律调查
来源:经济参考网 作者:郭新志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近日发布公告称,针对广发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中主承销商报价异常问题,决定对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兴业银行、国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等6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此次调查聚焦承销服务费畸低现象,旨在维护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根据广发银行6月16日发布的采购公告,该行拟通过采购选定最高不超过6家中选供应商,为其提供2025-2026年二级资本债券承销服务。该行7月10日公示的中标结果显示,上述6家机构以合计63448元的承销服务费中标,其中,中国银河证券和兴业银行报价仅700元,广发证券报价1050元,国泰海通证券报价4998元,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分别为3.5万元和2.1万元。将总承销服务费折算至每家机构,平均每家机构的服务费仅1万元左右,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不过,7月14日,记者登陆广发银行供应商服务平台,上述中标结果公示文件已不见踪影。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广发银行首次因债券承销服务费引发争议。2022年,该行260亿元金融债发行中,中选的6家承销商报出的服务费率在0.000046%至0.0002%之间,以该费率计算,这些主承销商可获得的服务费用在1.196万元至2.6万元之间,因报价过低而受到市场质疑。业内人士指出,债券承销机构展开超低价承销,主要是出于扩大规模冲击排名,但此举导致恶性竞争,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债券违约风险增加。交易商协会的介入有助于遏制行业恶性竞争,推动市场回归专业化、市场化轨道。

  近年来,交易商协会持续加大对债券承销环节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交易商协会表示,此次调查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展开,重点核查承销机构是否存在违反《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下称《通知》)的行为。《通知》明确要求,承销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并禁止通过“返费”“代持”等非市场化手段扭曲发行定价,要求主承销商严格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确保发行定价公允。

  目前,交易商协会已启动对相关机构的全面核查,调查结果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进行公示。若相关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自律规则的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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