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何昕怡)7月13日,上交所制定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科创成长层指引》从业务规则的角度对明确科创成长层的具体定位、纳入调出条件、信息披露要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加以细化。规则发布实施后,上交所将重点抓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推动改革尽快落地见效。
一是坚守科创成长层定位。聚焦《科创板意见》明确的科创成长层的定位,突出更好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这个改革重点,把好准入关。这次改革没有针对未盈利企业纳入科创成长层设置额外的上市门槛,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的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二是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有助于稳定存量企业和投资者预期;同时提高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调出条件,推动新上市公司加速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科创成长层企业按照规定发布符合调出条件的公告后,上交所原则上在2个交易日内将企业调出。上交所将加大调出前后的监管力度,强化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和异常交易监管联动,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风险导向信息披露。《科创成长层指引》已经就科创成长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临时公告中充分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等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切实履行职责。上交所将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督促科创成长层企业、持续督导机构诚实守信,围绕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本次改革没有对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新增投资交易门槛,仍为具备“50万元资产+2年经验”的资金门槛和投资经验即可。另外,按照《科创板意见》要求,投资者投资科创成长层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之前需要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