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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3 17:03:30 股吧网页版
上交所发布指引,明确科创成长层业务规则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7月13日,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以下简称《科创成长层指引》)。

  上交所表示,《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明确了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的基本要求,《科创成长层指引》从业务规则的角度对有关要求加以细化。规则发布实施后,上交所将重点抓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推动改革尽快落地见效。

  一是坚守科创成长层定位。聚焦《科创板意见》明确的科创成长层的定位,突出更好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这个改革重点,把好准入关。这次改革没有针对未盈利企业纳入科创成长层设置额外的上市门槛,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的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二是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保持不变,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有助于稳定存量企业和投资者预期;同时提高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调出条件,推动新上市公司加速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科创成长层企业按照规定发布符合调出条件的公告后,上交所原则上在2个交易日内将企业调出。上交所将加大调出前后的监管力度,强化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和异常交易监管联动,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风险导向信息披露。《科创成长层指引》已经就科创成长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临时公告中充分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等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切实履行职责。上交所将严格执行规则规定,督促科创成长层企业、持续督导机构诚实守信,围绕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本次改革没有对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新增投资交易门槛,仍为具备“50万元资产+2年经验”的资金门槛和投资经验即可。另外,按照《科创板意见》要求,投资者投资科创成长层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之前需要签署专门风险揭示书。上交所将积极协调各会员单位,尽快推进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并有序组织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签署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科创板意见》的要求,科创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增加了特殊标识“U”。为了帮助投资者直观地区分存量和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上交所已经组织市场对行情终端和交易终端展示进行优化,对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提示信息为“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对存量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1”,提示信息为“存量科创成长层股票”。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金融学教授张宗新表示,科创成长层的设立,既增强了市场包容性,又强化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尤其是成长初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加适配的资本市场平台。随着科创成长层制度的完善,以及第五套上市标准适用范围的扩大,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科技企业加入,科创板对科技创新领域的覆盖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将呈现更加多元的发展态势,为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中信建投证券董事总经理董军峰认为,科创成长层的设立,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规模和特点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难得的提早一步登录资本市场的机会。对于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通过这个过渡性的上市平台,能早日被公众认知,利用资本市场带来的各项加持,在提早一步快速商业化的同时,也能让公众投资者能够分享企业快速发展期的收益。科创成长层的设立也丰富了科创板的市场层次,满足了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进一步提升了科创板市场的包容性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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