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农商行被罚107.225万,涉多项违规行为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7月12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07.225万元。
此外,郭某(时任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和刘某华(时任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