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就“莲香楼”品牌与商标一事,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老字号公司”)回复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莲香楼”品牌及商标所有权归属于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莲香楼有限公司(下称“莲香楼公司”)原为国有企业,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下称“西关世家”)于2006年通过受让国有股权成为莲香楼公司的控股股东,而“莲香楼”老字号和商标的权属由老字号公司所有。根据当时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约定,西关世家受让股权后,莲香楼公司使用“莲香楼”的老字号、商标应缴纳使用费。
2013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23号判决,要求莲香楼公司应该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和费用标准向“莲香楼”商标所有人支付“莲香楼”商标及老字号品牌许可使用费。
2023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粤73民终6087号、(2021)粤73民终7017号二审民事判决书,认定莲香楼公司与“莲香楼”商标所有人之间就“莲香楼”商标存在普通许可关系。为理顺商标权属方和经营方的关系、进一步规范“莲香楼”商标和品牌管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莲香楼公司应按照法院判决和法律规定尽快与老字号公司签订品牌和商标授权法律文件,共同履行好保护老字号品牌的使命和责任。
广州老字号公司表示,“莲香楼”通过中华老字号复核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广州老字号公司作为品牌和商标的所有人,本着对历史负责、对文化负责、对品牌负责的宗旨统筹本次申报工作,在社会各界通力支持和帮助下,以坦诚、开放、合作、共赢的态度与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圆满完成本次“莲香楼”中华老字号复核。
其称,老字号公司作为品牌持有与运营主体,一直高度重视对授权经营方的管理,以“平衡”“守正”与“创新”为管理原则:一是严守品牌规范化管理,确保所有授权经营主体的每款产品达标安全与品质;二是全力支持授权经营方依法合规经营;三是深耕差异化创新,让经典品牌在时代浪潮中持续焕新。
据悉,莲香楼近年来加速市场布局,目前已在广州、武汉、厦门、台州、绍兴五座城市成功开设10家门店,全国化拓展成效显著;同时,其品牌食品销售业务表现尤为亮眼,同比大幅增长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