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东部沿海城市渴望绿色转型,远在西部的清洁能源正跨越千山万水,通过跨区跨省电力网络,为城市的工厂、地铁、写字楼输送动力;当西部地区遭遇极端天气,东部沿海的稳定电力又逆向奔赴,保障着城市的运行与生产不停歇……”这样一幅能源跨区流动、互济互补的生动场景,正成为我国电力供应的日常写照。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面打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的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正式建立,这是我国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突破。
近日,清华大学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夏清做客经济高质量发展专家谈栏目时表示,伴随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走过十年,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迎来重大突破,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跨区跨省市场联合运行,为便捷生活筑牢电力供应保障网。
夏清介绍,当前我国跨区跨省市场建设成果显著:一是实现了电力市场规则的统一,我国建立了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消除了电力市场交易存在的制度性差异障碍,进而全面提升了市场的流动性,赋予市场成员更多的选择性,降低了因制度性差异产生的省间市场交易成本。
二是建立了更加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电力市场,相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时间上的波动性、间歇性、随机性,跨区跨省因时区差异、气候差异、电源结构差异产生的互补性,更加适合这些资源的时空资源优化配置。跨区跨省电力市场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多种形式能源电力的相互补充,降低能源供应波动性,提升系统能源供应稳定性,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三是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电力供应,每一个省独立满足自身保供要求,需要建设大量的顶峰调节资源,而这些电源往往只为了满足度夏、度冬期间几十个小时的尖峰负荷,资源利用率不高,通过跨区跨省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各省互保互济,可以降低每一个省的电力保供成本,同时提升各省灵活性资源利用效率。
四是充分挖掘不同省份供需互补潜力,各省经济结构的差异性决定了各省负荷特性和供需形势具有较大的互补性,例如四川电网晚上负荷最高时刻约为21点,重庆电网晚上负荷最高时刻为17点,两省之间具有较强的供需互补潜力,跨区跨省市场能够充分挖掘这种互补潜力,在价格信号的激励下产生需求侧的时间与空间价格弹性,进而全面提升电力资产的资产利用率与市场整体效率。
谈及两大电网统筹运行,夏清分析,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已建成跨区域市场,突破省级独立模式后,关键在于打通“最后一公里”。《方案》与现有市场体系有效衔接,以最小改革成本实现最大效益,赋予市场成员充分选择权。跨电网经营区电力交易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等联合组织,成员通过信息平台获取供需、价格信息后,可自主选择参与方式。如山西火电发现南方电网区域负荷高涨、电价高位,便能在交易平台挂牌,经北京、广州交易中心协同,实现跨区精准对接,让经营主体“一键”参与,提升交易效率与便捷度。
这场电力市场突破,正重塑我国能源配置格局。
夏清还表示,从西部光伏板到东部变电站,跨区交易让清洁能源“走得更远”,让电力保供“更高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输送持续动力,见证着中国能源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坚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