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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1 21:42:40 股吧网页版
基金从业者炒股被罚,使用他人账户炒股4年未申报,遭“惩罚性”罚款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7月11日讯(记者封其娟)又见基金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罚。值得注意的是,被罚者未按规定申报行为竟持续4年之久。

  上海证监局最新披露,针对夏某婕作为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投资的违法行为,该局决定对夏某婕处以3万元罚款。经查明,夏某婕于201X年X月入职某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系基金从业人员。2020年3月至2024年4月期间,夏某婕控制使用“陈某”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但事先未向所任职基金管理公司申报。

  罚单显示,夏某婕,女,199X年X月出生,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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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上述信息可推断,上海证监局辖区内的某公募从业人员,入职于201X年的夏某婕指向上海某大型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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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基金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或因老鼠仓被罚者不胜枚举,甚至还有基金经理指挥妻子趋同交易被曝光7个月后,监管直接下发公告催缴罚款。

  夫妻档老鼠仓曝光后,监管催缴罚款3132万

  今年3月,上海监管局出示公告,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对张亮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66.26万元,并处以1566.26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生效,但张亮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没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该局向张亮公告送达《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并要求自该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前述《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经查,自2018年10月31日起,张某担任上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A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A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决策等工作。2022年8月5日,张某卸任A基金的基金经理并从公司离职。

  因而,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张某因职务便利知悉与A基金有关的投资决策、交易标的、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这期间,张某控制“闫某”广发证券账户,指挥其配偶刘某具体操作该账户进行相关下单交易。

  经查,这一期间,“闫某”广发证券账户买入沪深两市股票共656只,与A基金趋同买入股票393只,趋同买入股票只数占比59.91%,趋同买入金额6.66亿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59.80%,账户趋同买入盈利金额1566.26万元。

  基金经理趋同交易亏损

  去年 12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披露两起公募从业人员违规案例:一是参与控制 17 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趋同交易亏损后被罚;二是未按规定申报,利用他人账户炒股亏损后同样被罚。

  罚单指出,许文峰、金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一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决定一是对许文峰单独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并亏损行为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二是对许文峰与金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并亏损的共同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其中,许文峰、金鎏分别承担40万元、20万元;三是对许文峰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82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

  据此,许文峰此次共被罚没153.82万元。又因许文峰违法情节严重,该会还决定对许文峰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许文峰时为基金从业人员,具有获取相关基金产品个股仓位、候选标的等未公开信息的职务便利。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许文峰独立控制使用“许某花”等9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亏损53.32万元;又与金鎏共同控制使用“范某芳”等8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亏损650.53万元。涉案期间,许文峰多次与他人联络接触,明示、暗示他人控制使用“狄某”等3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产生趋同交易并盈利3.82万元。

  据证监会同日披露,一名90后公募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并利用他人账户炒股亏超10万元后,责令改正之外,还被处以3万元罚款。

  1994年2月出生的马钰焰于2018年8月在某基金公司工作。2020年2月18日至2022年5月10日,马钰焰陆续通过叶某银行账户向“王某鑫”东北证券三方存管账户转入资金,由王某鑫用其东北证券账户为马钰焰交易股票。2023年1月1日至3月14日,马钰焰单独利用“王某鑫”东北证券账户交易股票。马钰焰未按规定向公司申报上述证券交易。

  涉案期间,“王某鑫”东北证券账户交易相关股票共计亏损10.82万元。该会认为,马钰焰的上述行为违反《基金法》相关规定,构成公开募集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证券投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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