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债券存在非市场化发行情况 威海蓝创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根据山东证监局官网7月10日发布的信息,因部分债券存在非市场化发行的情况,威海蓝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蓝创)及其相关责任人赵堂朝、张明军、黄建伟、孙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山东证监局相关《决定》称,经查,威海蓝创部分债券存在非市场化发行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十五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赵堂朝、张明军作为时任董事长,黄建伟作为现任董事长,孙强作为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相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威海蓝创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相关人士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合规意识,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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