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完善“浙江制造”品牌体系,聚力打造“浙江精品”,推进品牌强省建设,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打造“浙江精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7月10日起施行。根据目标,到2027年,培育认定“浙江精品”50项左右,涌现出一批品牌建设领军企业;到2030年,培育认定“浙江精品”100项左右,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企业。
根据《实施意见》,浙江将构建梯度培育机制。按照“中国精品—浙江精品—其他品牌产品”的梯度,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建设工程等领域开展“浙江精品”培育行动,推动“浙江精品”争创“中国精品”。
围绕激发创新活力,该省将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支持企业加强设备改造、工艺改进、关键技术突破;实施“增品种”行动,支持企业加强产品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同时,引导企业加强对新品类和差异化产品的研发,加快开发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产品,加强进口替代品研发生产。
加强数字化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数字技术大规模深度应用,鼓励企业利用自主可控工业操作系统将研发设计、生产经营、质量控制、品牌及营销管理等业务向云平台迁移;健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度建设体系,打造现代化新型产业组织单元;推进“人工智能+产品”行动,鼓励企业打造一批数智优品。
为此,浙江将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包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增长20%以上的,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品牌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支持融资担保机构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开展“质量贷”“质量融”等融资增信工作,助力品牌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