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组织或承接“不合理低价游” 有欺客宰客、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来源:财联社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其中提出,对组织或承接“不合理低价游”,有欺客宰客、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旅行社因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其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对承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强制诱导购物、威胁辱骂、滞客甩团、获取不正当利益、擅自变更行程或增加自费项目、额外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导游,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受到吊销导游证行政处罚的,不得再次申领导游证,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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