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9 00:56:10 股吧网页版
监管发布风险提示:警惕以稳定币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
来源:中国经营报

  近期,稳定币备受关注。7月7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警惕以稳定币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揭露不法分子利用“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为噱头实施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套路。

  所谓稳定币,是一种锚定真实资产的数字货币,是旨在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的加密货币,其价值通常与某种法定货币、商品或其他资产挂钩。

  《提示》称,监测发现,一些不法机构以“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为噱头,利用社会公众对稳定币等了解不足的特点,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

  知名数字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首先,这类骗局通过稳定币销售的幌子做局,打造杀猪盘,诱骗投资人,尤其是那些对稳定币一知半解的投资人;其次,以线上卖课的方式,通过引流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高价课程牟利;再次,通过稳定币为幌子,将一些无价值或低价值资产打包成代币方式,以低价购入资产,以高价卖给投资人;最后,忽悠投资人去海外跨境开户,以炒稳定币的名头。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晓春指出,我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禁止在中国境内进行加密货币交易;二是禁止银行为加密货币交易提供结算服务。

  “美国、中国香港近期陆续出台了监管条例,比如稳定币相关法规。以中国香港为例,要求发行稳定币的企业必须取得牌照,并在香港设立实体办公地点;即便是在境外发行与港币挂钩的稳定币,也要受香港监管。美国亦是如此,凡是发行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即便在海外,也不能面向美国公民或公司,否则构成违法。”刘晓春说。

  5月21日,中国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获通过;5月28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关于稳定币发行、加密资产托管”的咨询文件;6月17日,《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获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也表示要就该领域进行立法。而在6月5日,全球第二大美元稳定币USDC发行商圆环公司(Circle)在纽交所上市。

  “在稳定币运行过程中,潜在风险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指出,在既往的稳定币发展中,出现稳定币币值相对储备货币有较大波动或者下降的情况,引起市场的恐慌带来风险。如果稳定币出现挤兑,持有者同时兑现法定货币将有可能对稳定币发行机构乃至金融市场运行带来较大压力。在稳定币持有者需要用法定货币从发行机构兑换稳定币,发行机构不对持有者支付利息收益,发行机构获得投资收益的情况下,需要对发行机构的投资领域进行规范,并且需要做好信息披露接受监督。稳定币的匿名性和支付环节去中心化的特点加大反洗钱难度,在稳定币的监管方面仍然有较多的问题值得研究。

  盘和林提示,不熟悉稳定币的公众要注意。“有句话叫你赚不到自己认知以外的钱,参与者需要了解稳定币的基础常识才可参与。投资者要秉持不熟悉不投资的原则,减少亏损风险。”

  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亦指出,不法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有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该类机构利用稳定币等新概念进行炒作,编造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并吸收公众资金,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群众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