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通报2020—2024年上海法院仲裁司法审查情况。近五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616件,受理申请仲裁保全案件6933件,案件数量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其中,仲裁司法审查类案件从2020年的453件上升到2024年的634件,增幅明显小于仲裁案件,反映了上海仲裁具有较高的质量保证和经营主体接受度;仲裁保全类案件从2020年的834件上升到2024年的2337件。
上海法院近五年来受理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分别是1448件,占比55.35%和791件,占比30.24%。受大标的个案影响,涉案总标的金额上下起伏较大,最高年份标的总额达36.7亿元,最低年份2.8亿元。司法审查结果呈现“两高两低”特点,即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率高达93.5%、承认(认可)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率高达97.92%,撤销仲裁裁决率低至0.14%、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率低至4.92%。
仲裁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司法的支持与赋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曹洁介绍,近年来,上海法院在依法办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同时,稳步推进支持上海仲裁创新和国际化发展的各项工作举措。
例如,上海法院优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管辖机制,出台调整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集中管辖的相关规定,将普通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统一由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管辖,实现了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审判。创新有利于仲裁提质增效的支持机制,率先建立了仲裁财产保全在线办理机制,2023年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开具调查令协助仲裁调查取证的试行办法,推动矛盾纠纷解决。赋能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上线“上海法院国际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开通与仲裁机构之间的案件查询、材料传输、在线申请等功能,成为上海特色“诉仲协同”模式的重要实践范式。
为对接国际通行规则、保障《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关于临时仲裁创新探索的落地实施,2024年6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涉“三特定”临时仲裁司法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明确除金融纠纷的临时仲裁司法审查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外,其他临时仲裁司法审查由上海海事法院集中管辖,保证新类型仲裁司法案件办理的程序规范和适法统一。
发布会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海事及海商审判庭庭长金晓峰通报了十个典型案例情况。其中,上海海事法院审结的某国际贸易公司与某货运代理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对临时仲裁中涉外因素判断、临时仲裁员选定等问题的认定规则进行阐释。该案是全国首例确认临时仲裁协议效力案,为临时仲裁更广泛地落地提供了稳定的司法预期。
当前,上海正在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在此背景下,如何落实好仲裁司法审查案件集中管辖、依法正确审理好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庭长何云介绍,该庭自成立伊始就组建了专门的仲裁司法审查团队,加强专业化审判建设、加大机制改革探索力度。
例如,法庭深化创新司法协助机制。加大支持仲裁保全力度,今年上半年共准予保全46件,准予保全率为100%,保全金额超过30亿元;积极协助仲裁机构调查取证,今年5月,首次以调查令形式支持仲裁机构提交的一项以仲裁庭临时措施为依据的调查取证申请,实现了仲裁司法保障措施与国际仲裁通行做法有效衔接,该案入选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同时,法庭注重发挥数字改革赋能优势,今年以来,新收案件电子送达覆盖率达到100%,在线庭审适用率达77.9%,促推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下降至3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