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资”微信公众号7月8日消息,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天津市处于早期阶段的硬科技和未来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对持股2年及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中社会资本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奖励。
《若干措施》提出,规范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加强天津市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统筹管理和布局规划,整合优化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的基金。以发挥基金带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产业赋能等政策性功能为导向,构建科学化、差异化、可量化的绩效指标体系,合理调整天津市主要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指标要求,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
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多渠道募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股权投资,加强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国家级引导基金对接合作。搭建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与创业投资基金对接平台,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开发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长期投资产品,在依法合规、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支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天津市开展直接股权投资试点业务,加大政府投资基金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作力度。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国际专业投资机构和团队发挥其投资经验和综合服务优势,在境内设立人民币基金。优化外商直接投资(FDI)项下外汇管理,持续提升外国投资者在境内从事创业投资便利化水平。
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交易所深入开展信息对接,对被投企业提供上市培育、辅导、申报和政策咨询等服务保障。持续深化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沪深北交易所天津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的战略合作,积极导入交易所专家资源,培育优质拟上市企业,推动企业分类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依托天津区域性股权市场天开科创专板、“专精特新”专板企业资源,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储备和培育。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有效利用上市融资绿色通道加快推动上市。
拓宽创业投资机构市场化退出渠道。支持各类资本在天津市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控股型并购基金,支持发展参股型并购基金。加强天津市并购重组标的、股权融资项目、上市挂牌储备企业资源对接服务,鼓励创业投资机构通过股权回购、份额转让、股权转让、并购重组、上市等多渠道退出。建立实施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持有基金份额和国资创业投资基金持有已投项目股权转让的估值、谈判、定价等规范工作流程。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工作试点。